关于印发《华新镇“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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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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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提高华新镇儿童、青少年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卫防〔2011〕163号)、《关于成立青浦区“医教结合”领导小组的通知》(青卫防〔2011〕247号)、《青浦区“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青卫防〔2012〕67号)和关于印发《青浦区“医教结合”工作手册》的通知(青卫防〔2012〕10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华新镇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辖区内教育与卫生资源两方面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依责履职的合作工作机制,从而切实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积极推进华新镇学校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促进工作,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综合防治工作,使学生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健康人、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下,以教育为主导、卫生为指导,双方共同履行卫生管理职责;以开展“一校一医”和“一校一团队”为对接方式,通过学生健康管理团队的指导,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增强卫生保健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卫生保健老师专业水平,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三、具体工作 (一)工作机制 成立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镇“医教结合”领导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与所在辖区学校(幼儿园)全部进行对接,落实“一校一医”和“一校一团队”工作分工,每个团队明确一名责任制医生,对接若干所学校(幼儿园),实现“一校(园)一医”。每周指导服务不少于1 次,特殊情况相应增加指导服务次数。 (二)工作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参与医教结合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要求布置,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家长、学生进行培训。 落实“三定”工作制度:定人(每所学校确定一名医务人员);定时(常态下,每周不少于1 次,特殊情况,每天指导1 次);定点(基本固定一个医生指导一个学校)。 落实“三专”工作原则:专人(每个社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固定,人员相对稳定);专项(专职人员按业务分工,指导不同的业务条线);专管(每月固定时间用于指导服务)。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社区全科团队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职责 (一)镇社发办(教委):总体牵头协调全镇医教结合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指导学校开展防病工作,建立相关台帐、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加强业务督导,定期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幼托保健、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防治等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和指导学校、幼托机构制定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卫生防病制度(报病制度、报病流程),指导开展晨检、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蔓延;对保健老师进行防病知识培训;指导学校对每学年新入学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证进行查验,及时进行查漏补种;配合学校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工作。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幼托机构法人代表是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由校长、教务负责人、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医教结合”工作小组,保健老师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建立相关台帐、规范,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医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