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华新镇关于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9.22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关于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3918

华新镇关于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218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实施意见,和青浦区《关于本区开展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青人社201369号)文件精神,以及本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相关内容,围绕本镇产业导向,不断完善社区创业以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模式,推进本镇创业型社区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本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实现城镇发展转型的战略,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镇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探索创建创业型社区新路,以发展各类微型企业和创业实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激活创业主体,保护创业成果,推动我镇新一轮的创业高潮,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促进和谐华新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策支持,城乡统筹,体现创业扶持的普惠性。

——坚持创新创业,产业提升,体现创业推动的示范性。

——坚持科学规划,政府引导,体现创业发展的长效性。

——坚持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体现创业群体的全民性。

——坚持部门协作,分工负责,体现创业服务的整体性。

           三、工作目标

在创建创业型社区的三年(2012-2014年)计划期间,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及创业宣传体系,基本建成政府政策支持、创业环境良好,创业渠道多样,创业品牌丰富的创业型社区。

四、主要做法

1.实行三级平台抓创业。一是建立村(居)委创业服务站。利用蹲点在村(居)一线的就业援助员队伍,切实做好宣传、调查、帮扶等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二是建立镇职能部门中心枢纽站。以镇经发办、财政、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推动;三是建立创业者协会。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积极落实政策提升创业指导,探讨创业思路、分享创业经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形成“1+X” 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由镇人民政府出台一个总体文件,各村(居)委、相关部门作为X个组成单位共同推进,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倾力打造创业之镇。

2.实行四套模块促创业。实行阶梯式创业培训,根据创业者的不同创业阶段,针对性提出:第一模块是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要创业”的热情;第二模块是创办企业培训,增强“能创业”的素质;第三模块是改善企业培训,提升“会创业”的技能;第四模块是扩大企业培训,提高“创大业”的能力。四套模块既可以是阶梯式提升又可以是针对性的独立模块创业培训。

3.建设行动载体助创业。创设“八个行动载体”即下岗职工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老有所为创业、复转军人创业、科技创业、社区创业、重点培育创业等,联动我镇团工妇、科技等八个职能部门形成的八个创业载体,充分利用社区内的社会资源,大力开发和培育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载体;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工业园区、镇工业功能区、专业市场等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打造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业平台,结合创业需求,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4.十位一体一条龙服务推创业。开设“政策咨询、专家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培训、政策配送、基地实训、小额贷款、跟踪服务、载体建设、协会交流”等服务,从产生创业想法到创办实体再到正常运营,提供十位一体的“一条龙”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创业服务。

5.落实激励政策扶创业。20137120141231期间,在华新镇创办高新科技企业,或符合我镇产业定位与布局的企业,经领导小组核定,具有本区户籍的劳动者当年度带动本镇劳动力3人及以上就业的;非本区户籍的劳动者,当年度带动本镇劳动力6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以下创业补贴:

1)鼓励各类人员优质创业。创业组织办妥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类证照,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满半年给予初创期创业补贴2000元;正常经营满一年后给予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在创业第二年末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扶持补贴。

2)激励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三年以内,办妥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类证照,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 满半年给予初创期创业补贴4000元;正常经营满一年后给予创业扶持补贴6000元;在创业第二年末再给予3万元的创业扶持补贴。

3)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提升创业。建立完善创业就业培训补贴与创业效果、带动就业等挂钩的工作机制,对创业组织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经报备并考证合格的,根据培训等级给予企业人均100200元培训组织补贴,每家企业最高额度为10000/年,最长不超过2年。

五、实施步骤

为保障我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推进阶段(20137月~20139月)

根据青浦区创建工作要求和指标,召开创业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探讨制订镇创建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抓好“三个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创业型社区工作启动会议,统一思想,落实目标责任,利用开发公司、工业园区、园区宣传板块、村居委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短信通等载体,宣传鼓励创业型社区及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等相关信息。开展创业主题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在社区营造积极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社会各层面对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率。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10月~20143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各部门根据进度安排,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工作。做好“八个载体”建设,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升创业见习再创业成功率,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贯彻落实青浦区各项创建工作指标,不断推动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20144月~20148月)

针对社区企业对系列创建服务、活动的反馈情况及市、区创建工作小组评估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建工作,围绕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难点瓶颈问题,组织力量重点攻坚,突出“四个模块”延伸功能,服务措施更加贴合需求,创业环境更加优质优化,创业特色更加突出。

第四阶段:总结归档阶段(20149月~201412月)

依据市、区创建考评标准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创业型社区创建材料归档,逐项检查并查漏补缺,并根据上级评估和检验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认真做好迎接市(区)考评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相关部门要站在改善民生、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每项指标有人管,每项工作有人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充分就业社区等创建活动,树立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建设创业文化、强化创业理念,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勇于创业,崇尚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要求,在镇创建创业型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

  

  

附件

华新镇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华新镇创业型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           

副组长:尤洪明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镇经发办

王关平       镇社发办

左桂龙     镇税务所

庄仁初     镇经管中心

        镇团委

李秀平     腾溪公司

                    沈利军     工业园区

                            镇工商所

                    侯婵媛     镇妇联

                    姚晓平     镇办公室

                    徐剑峰     镇受理中心

                    钱志强     华民公司

                    蔡大明     镇总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工作人员若干。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