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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9.27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区综治委对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校园安保、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的发现与及时整改、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及重点企业的排查等相关工作,有效维护校园周边及校园内部的安全稳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共同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现对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确保校园安保力量

    公安部门已落实“一校一警”、“警力在上学、放学时段必须路段巡逻守护”等工作措施,各村(居)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校园安全防范(包括学前儿童看护点和无证幼儿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书记、居委会主任为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平安工作站站长具体负责校园安保事项,平安工作站助理要协助站长将安保力量落实到位,保证所有队员按时到岗。如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要及时与村(居)沟通,确保群防群治队伍能够补充到位,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同时,要及时通报社发办,督促各校园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各村(居)要积极动员辖区力量,全面滚动排查、梳理校园周边各类不稳定因素,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期违法缠访闹访和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的排摸力度,逐一建立档案,及时掌握动向,落实有效措施。各村(居)、综治办、派出所、社发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对高风险人员依法采取果断措施,杜绝“独狼式”袭击的发生。

    三、协同做好涉危物品排查管理

    各村(居)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烟花爆竹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排摸,全面清查收缴社会上的枪爆物品。安管中心、派出所、经发办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是:一要定期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校园限期整改;二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工企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危险品的进出记录要严格审查。经发办要加强对物流寄递业的管理,主动与物流寄递厂区进行对接,定期深入厂区进行检查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积极引导厂区工作人员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渠道购买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并运输、邮寄进入本镇。

    四、配合做好综合防控工作

    各村(居)要积极组织力量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尤其是校园、医院、养老院等易受侵害区域和商业闹市、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巡逻防控。加强对街面的巡逻力度,注意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居)要组建群防群治应急处突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