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实施意见
QE6315000-2015-005
主动公开
华府〔2015〕105号
无
2015.10.30
为贯彻国家、上海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2015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深化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状况,经镇政府研究并报青浦区食安办同意:2015年,华新镇申请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华新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原则,突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争创“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华新经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通过完善和落实我镇食品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全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不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形成食品生产、流通与消费良性循环,把华新建设成全区食品消费放心乡镇之一。
三、创建领导小组
为确保华新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取得圆满成功,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峰
副组长:胡永青、尤洪明
组? 员: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党政负责人
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事务中心(食安办),尤卫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开展。
四、重点内容
创建工作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消费活动、整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体制,构建完善的全覆盖三级网格化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高管理能力。
(二)加强环节监管,规范全镇范围内的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自身管理和自律水平,创建一批诚信守约、运行“GMP、六T实务”等规范管理的示范企业。
(三)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整治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四)了解掌握居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实际需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依托创建活动平台,深化治理整顿,不断加强和巩固食品安全领域的整治成果。
五、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三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而逐年增长。根据华新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网格监管体系,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即:村民小组、小区楼组所辖区域为三级网格;村、居、大型社区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镇行政区域管辖范围为一级网格。一、二级网格相应成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和联络站。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一级网格建设及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工作。村(居)食品安全联络站作为二级网格建设及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二、三级网格建设及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参与部门:食安办,各村(居)、大型社区)
(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共治的格局
1.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一是营造创建活动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悬挂大型广告牌和横幅标语、发放创建倡议书、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发动社会各方力量,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二是切实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结合1月份健康教育周、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食品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六进”(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宣传活动,社区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强对诚信经营典型的品牌企业和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辖区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参与部门:食安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大型社区)
2.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和举报奖励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尤其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宣传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
3.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辖区内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能力。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时间。(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
(三)落实食品安全分段管理责任体系机制,强化环节监管
1.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地建设的力度,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基地周边环境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免疫工作,各类重大动物免疫率达100%。(参与部门:农服中心)
2.生产加工环节: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主管理、员工培训、食品自检、源头管理和溯源、食品添加剂管理、供应商实地查验、变质和过期食品销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强化整治措施,有效遏制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按照统一要求的进度完成准入任务。建立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日常监管制度并得到落实。 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定期巡查抽检,杜绝非法添加。年抽检食品质量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参与部门:市场监管所)
3.食品流通环节: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与召回等制度。市场开办者落实对进场经营者的资格审查责任、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对进场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责任、建档备案和协助执法部门监督检查的责任。严查市场过期食品和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的“三无”食品,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信息公布制度。加强食品摊贩疏导和规范管理。(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农服中心、经发办)
4.食品消费环节:依法严格监督检查餐饮经营者的资质,严格执行相关的许可和登记制度。加强对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基本消除主要道路门店无证照餐饮经营现象。加强对各类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100%;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B级以上管理标准。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办酒申报、消毒药物发放指导率达到100%。(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
(四)深化治理整顿和联合治理
1.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根据《华新镇2015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由镇食安办牵头联合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含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各村居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线索,以便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力,消除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农服中心、城管中队、派出所,各村(居)、大型社区)
2.加强日常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华新镇2015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农药、餐厨废弃油脂、兽用抗菌药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农服中心、城管中队、派出所,各村(居)、大型社区)
3.依托平台,加强联查、联排、联治行动
镇食安办要依托大联勤这一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开展餐厨废弃油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小摊贩、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案件发现反馈机制、协作联动机制、协同查处机制,取缔无证照、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现象,坚决遏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严格追究涉案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行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拳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查破重大、典型的食品违法案件。(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农服中心、综治办(大联勤)、城管中队、派出所,各村(居)、大型社区)
4.强化农村集体聚餐服务保障工作,消除集体食物中毒隐患
虽然华新的会所硬件条件在青浦区是比较好的,而且近年来镇食安办进一步完善了会所办酒食堂管理制度、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靠前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厨师茶担培训,规范了集体聚餐保障人员的服务行为,但是集体聚餐一直隐藏着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为规避集体聚餐风险,2016年我们将继续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降低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参与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各村)
六、创建步骤
(一)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2015年4月)
成立各级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进行责任签约,落实指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利用各类媒体和简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围绕创建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创建计划。
(二)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5-9月)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能分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推进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各环节规范监管,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镇食安办对全镇面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
(三)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0月)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食品安全示范镇包建标准进行自查梳理,对存在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创建总结;各食品生产经营户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镇食安办加强全面督导,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总结报告;邀请区食安办对创建工作进行区级评估验收。
(四)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12月)
进一步完善示范镇创建工作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充分做好迎接上海市食安办验收的准备工作。
七、创建保障
(一)人员保障
为确保“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 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增配2至3人擅长草拟方案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和图片素材收集的专职工作人员,提请组织部门予以解决。
(二)经费保障
为完善全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硬件设施和开展宣教活动,规范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创建品牌单位,保障相关单位制度建设,需由镇政府划拨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是今年镇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镇政府成立了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保障到位。
(二)明确标准,有效落实各项任务
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涉及到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指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创建计划,健全机制制度,把握关键指标,强化对策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是一项提升华新地区形象、惠及百姓健康的民心工程,要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讲座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以及示范镇的创建意义、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