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新镇2016年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QE6115000-2016-004
主动公开
华府〔2016〕72号
无
2016.08.24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2016年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2016年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实施方案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4日
附件
华新镇2016年实有人口信息质量
捆绑运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公安指导、社区实施”总体思路,通过建立健全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员——社区民警之间的实有人口信息捆绑运作机制(以下简称捆绑运作机制),推动各方有效互动、科学配合、责任共担,进一步提升我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捆绑运作机制,充分调动镇综治办和镇派出所,以及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主动性,确保全镇人口信息质量及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社区实施,为辖区各项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主任(人口办专职副主任)任副组长,由华新派出所所长、凤溪派出所所长、镇综治办副主任(专管人口工作)、镇人口办负责人等为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督查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镇综治办——派出所捆绑机制。捆绑主体为镇综治办和镇派出所,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实有人口人房信息质量
镇综治办:
(1)落实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宣传经费(按照每个来沪人员1元标准落实宣传经费),并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频率定期至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2)落实村居委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并按照社区实施工作规范每月对村居委围绕实有人口信息达标工作及实有人口(二期)系统应用定期开展1次业务指导、检查。
(3)落实人口督查小组每月以“以人到库、以库到人”等方式对人房信息质量开展实地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对村居委和社区综合协管员开展捆绑运作考核的依据,抽查结果每月进行通报(同时报区人口办),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
(4)指导居住证受理窗口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居住证受理窗口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办证制度,对不符合办证要求的人员严禁审批通过,并做好材料整理和归档。
(5)结合本辖区村居委人口管理工作实际,每月进行人口形势分析,形成人口数据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社区管理提供依据。
镇派出所:
(1)负责指导村居委落实“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并协助镇落实对村居委社区实施工作情况和对社区综合协管员工作的日常考核,从而将实有人口管理纳入社区警务核心任务。
(2)按照各社区民警所负责辖区的人口管理工作情况,每月对社区民警捆绑运作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的奖励评优依据。
(3)每月组织民警开展信息质量测查以及涉案对象核查、倒查,每月组织对辖区复杂区域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清查,每月每名社区民警实地抽查人数不少于20人,同时形成对重大案(事)件涉案人员及在押对象信息登记情况倒查制度。
(4)组织开展违法登记行为处罚,加强对用人单位履行登记职责情况开展检查,对重大案(事)件漏登记的用人单位和出租人依法予以处罚,完成分局下达工作指标。
(5)依据每月人口管理工作情况,结合本辖区人口管理薄弱环节,每月在所务会上进行问题通报、分析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2.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管理
镇综治办:
(1)按照“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的要求开展队伍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社区综合协管员考核细则,每月对队员的工作量和信息质量开展考核。
(2)按照实有人口1000:1的比例要求配齐、配强社区综合协管员,确保没有空缺。
(3)落实“三个100%”培训措施(对新招聘队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对在岗队员集中轮训率达到100%,对辅助从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努力提升信息采集队伍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4)由镇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制定奖惩措施,根据工作绩效评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5)加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每季度开展一次思想政治集中教育,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对于队员违反纪律规定,经教育不改的,按考核规定予以处理,促进队伍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镇派出所:
(1)会同镇人口办制定社区综合协管员的管理细则,每季度对社区综合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形成固定的工作机制。
(2)按要求配备社区综合协管员,且实行社区民警与社区综合协管员双(单)向聘任制度,日常工作中社区民警要加强对社区综合协管员的管理。
(3)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和专管民警,会同镇人口办每月对队员工作量、核查准确率开展检查。
(4)对社区民警和社区综合协管员上报的案件线索开展核查、审核工作,对取得实效、服务实战的有效线索,按照“一案一奖、一事一奖、一查一奖”做好申报奖励工作。
(5)协助镇对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对工作不利、屡教不改、严重违纪的队员,按考核规定及时将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抄告镇。
(二)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捆绑机制。捆绑主体为各村居委及对应的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实有人口人房信息质量
社区民警:
(1)每周点评:①每周结合社区接待等时间召开1次社区综合协管员例会;②在周会上公布无人居住房、问题数据、敏感人员情况、W族人员居住房情况;③点评队员每周工作量、案(事)件核查、在押对象倒查情况、“二无一故意”人员发现、管控和提线破案情况;④布置下阶段工作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2)每月测查、清查:①对辖区复杂区域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清查;②组织村居委每月开展实地抽查,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20人;③每月结合村居委社区实施工作情况召开1次例会,指导村居委对本辖区的数据进行通报并进行分析。
(3)全警采集:①做好社区走访、110接处警、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未登记、未变更及未注销人员信息采集,及时注销、流转或安排队员上门核查采集,检查、督促社区综合协管员配合做好采集工作;②每月检查协管员台账,主要关注是否有信息登记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规范及信息质量。
(4)违令处罚:①结合社区警务工作,每月带领或指派社区综合协管员对辖区内用工单位、劳务中介、沿街商铺、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②对重大案(事)件漏登记的用人单位和未履行登记职责的出租人依法予以处理;③社区民警每月处罚数至少1起(警告以上)。
(5)涉案人员核查:①结合社区警务工作中的案件回访工作,导出案件报案人、被害人等人员信息,带领或者安排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核查比对,同时注意其同住人员情况;②对市局、分局下发的在押对象开展实地抽查、倒查,对漏登记的要分析原因,并落实倒查责任追踪。
社区综合协管员:
(1)参加例会:①按时参加每周及每月工作例会,做好会议记录;②积极向社区民警上报近期工作情况以及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③对社区民警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进行反馈。
(2)人房采集:①做好每日人房信息采集,确保人员信息登记率、准确率达到91%以上,房屋信息采集率、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并确保登记本完备,信息采集注销均符合相关规定;②根据民警安排,按照责任片区参加清查行动,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③每周做好自身工作量的统计上报。
(3)全警采集:①根据全警采集要求,配合社区民警对未登记、未变更及未注销的流转人员信息开展上门核查采集,同时发现并采集同住人员信息;②做好工作台帐,每月接受民警检查,重点关注是否有采集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规范及信息质量。
(4)违令处罚:在开展日常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违令现象要及时记录下情况并汇报社区民警,随后配合社区民警开展查处工作。
(5)每月除常规人口管理工作外,要自行制定计划,以每两周为单位对辖区内实有人口开展滚动式自查,自查过程中注意发现漏登记人员,及时采集漏登记人员信息。
村居委:
(1)每月组织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布置人口工作,分析、研究人口管理中薄弱环节,并形成人口数据分析报告。
(2)村居委组建人口信息员队伍,主动上报人口信息,并由村居委干部每月带队,会同社区民警开展实地抽查,确保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率达到91%以上。
(3)发动社会力量在工作中注意发现新来人员(包括来沪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流转信息至采集室核查、流转。
(4)在镇宣传经费保障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立足居民区、企事业单位以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频率组织实施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宣传,督促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履行登记职责。
(5)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收集本辖区人口管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由领导牵头,安排专人每月撰写分析研判报告,随后将报告抄送镇人口办及派出所,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并纳入实施。
2.人口条线特定人员管控
社区民警:
(1)“二无一故意”人员核查:①指导社区综合协管员对无正当职业、无正当住所、故意逃避信息登记的人员进行排摸;②要求队员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开具抄告单;③民警根据抄告单2天之内上门核查。
(2)特定人员核查:①对新来沪W族人员按“四当五见”要求开展核查、登记、录入;②严格按照“全项采集、不重不漏”要求,认真采集维护W族人员的各项身份信息,确保全项采集率100%。
(3)建立信息员:①根据辖区实际,在特定人员居住的楼(幢)、村(宅)中筛选物建至少1名信息员;②按要求对信息员开展指导培训,平时在开展工作时要与信息员保持沟通联络,每周至少与信息员见面1次;③对信息员上报的信息要及时甄别、梳理、利用。
(4)走访制度:①对W族人员居住的房屋做到每周至少走访1次,掌握人员动态情况;②要求村居委安排工作人员在平时走访时掌握特定人员情况,对获取的信息及时与民警沟通共享。
(5)提线破案:①在人口管理工作中注意自行发现或指导社区综合协管员提供各类线索,对违法线索要及时开展排查、经营,有效服务公安实战;②对社区综合协管员提供的线索要及时录入警综平台,为提线破案打下良好的基础。
社区综合协管员:
(1)对在人口登记、人员管控、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以及不提供真实信息、不配合信息采集或故意逃避信息采集的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抄告社区民警并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核查。
(2)协助社区民警对W族人员按“四当五见”要求,及时采集信息、录入系统。
(3)协助社区民警与信息员进行沟通交流,每周至少与信息员见面1次,如社区民警有特殊事由无法与信息员见面、联络的,可单独与信息员进行沟通。对从信息员处获取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初步的甄别、梳理及先期走访,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报告社区民警,开展先期工作时要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4)配合社区民警掌握特定人员动态情况,每2天会同村居委对特定人员居住房屋走访1次,对获取的特定人员信息及时汇报社区民警。
(5)在人口管理工作中,注意发现各类违法线索,每名社区综合协管员每季度需提供至少1条有效线索。社区综合协管员发现线索后汇报社区民警,并填报表格交镇人口办。
村居委:
(1)不断扩展实有人口管理渠道,发动本村村民组长、楼组长、社工、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物业保安等其他群众力量,配合镇、社区民警及时发现、抄告“二无一故意”人员。
(2)熟悉掌握辖区内特定人员基本情况,配合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平时安排工作人员经常性上门走访,通过沟通交流,实时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对获取的信息,要做好记录,形成工作台帐,如发现特定人员信息有变化,要及时汇报社区民警。
(3)根据本村居实际,排摸梳理人员信息,协助社区民警在特定人员居住的楼(幢)、村(宅)中筛选物建至少1名信息员,并协助社区民警按要求对信息员开展指导培训。平时工作时要与信息员保持沟通联络,每周至少与信息员见面1次。
(4)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社区综合协管员每2天对特定人员居住房屋走访1次,通过面谈、询问等方式获取特定人员的最新信息,并将信息及时汇报社区民警。
(5)分析本村居的治安特点,在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加大宣传力度,发动、鼓励群众发现、挖掘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提供给社区民警。
3.社区实施
社区民警:
(1)工作例会:每月在村居委召开的人口管理工作例会上通报本月社区实施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
(2)社会化采集奖励:每月末对社区综合协管员采集的社会化渠道信息进行核准,如采集信息与实际存在出入,要及时与相关协管员沟通,找到问题原因,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最终报镇人口办审核汇总。
(3合法住所证明: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认真检查合法住所证明是否规范出具,重点关注村居委是否严格落实居住房屋“合法住所证明”审核制度以及房屋编码管理“合法性”认定审核制度,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提出并要求整改。
(4)开展培训:对村居委干部实有人口管理系统(二期)使用开展培训,确保村居委干部熟练掌握,并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该系统为人口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5)系统应用:要求每个村居委应至少开设1个用户,每月每个用户至少登录5次(同日登录量计为1次),且每次登录至少使用查询和统计模块1次。如社区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上月点击量未达标的,要在1周内立即组织村居委干部开展再培训。
社区综合协管员:
(1)参加村居委组织的人口管理工作例会,对照会上社区民警通报的工作情况,查找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并按照社区民警布置的任务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在会上积极与社区民警及村居委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2)根据每月工作例会通报的内容,梳理、核对在工作中获取的各类数据(包括实有人口登记、特定人员、提线破案等方面),确保数字真实、准确,并交村居委,为村居委开展数据分析及撰写业务分析报告提供数据支撑。
(3)工作如遇群众提供信息的,要及时记录群众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以及信息性质和内容,并定期汇总、形成台账,每月按照规定采集上报,对审批通过的奖励费用要在3日内及时下发至相关群众手中。
(4)对要求出具合法住所证明的人员要上门核实其是否实际在住,核实时要向申请人员本人了解情况,同时也应向村居委工作人员或周边邻居进行查证,如申请人有弄虚作假嫌疑的,要及时向村居委汇报。
(5)对每天工作中采集的信息应在当日通过三级平台录入系统,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录入的,应及时向社区民警说明情况,系统录入率要达到100%。
村居委:
(1)在每月人口管理工作例会上,针对社区民警提出社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村居委干部要对社区实施工作进行专门分析研究。
(2)掌握本村居的实有人口状况,结合每月例会上通报的人口管理、社区实施、系统使用等薄弱环节,落实村居委主体责任,组织村居委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广泛发动辖区内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的群众参与社会化采集,如发现新增、变动、离开的来沪人员及时上报,对上报的信息要派专人进行核实,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4)对房屋合法性开展初审,并规范出具证明。会同社区综合协管员对要求出具合法住所证明的人员上门核实其是否在住,即要向申请人员本人了解情况,也应向周边邻居进行查证,如申请人有弄虚作假嫌疑的,不予审批通过。
(5)熟练使用实有人口管理系统(二期),为本村居委社会管理服务。每个村居委应至少开设1个用户,每月每个用户至少登录5次(同日登录量计为1次),且每次登陆至少使用查询和统计模块1次。如在使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联络社区民警开展培训。
4.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社区民警:
(1)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工作制度:指导村居委建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制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工作制度。要求各村居委由主任为信息采集室第一责任人,各采集室配备不少于1名信息录入人员(可兼职),实现来沪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信息的采集即录入。
(2)规范上岗:每日开展工作时督促、检查社区综合协管员携带五件套(社区综合协管员上岗证、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各类采集表、便民联系卡、数码照相机)规范上岗。
(3)工作量:督促队员积极开展信息核查维护工作,每周汇总社区综合协管员工作量,确保队员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如发现社区综合协管员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教育指正,如工作量不达标达到3次的,要及时汇报镇人口办,经过商讨给出处理意见。
(4)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每周1次检查社区综合协管员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登记本是否完备、是否规范使用登记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开展指导。
(5)错时工作制:结合实际情况,对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统筹规划,按班次进行早晚班平均划分,指导队员开展错时工作,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提升辖区见面核查率。
社区综合协管员:
(1)按照制度规范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率、准确率达91%以上,房屋信息采集率、系统录入率达100%,并确保信息录入及时、登记本完备、登记本使用规范、信息采集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2)每日开展工作时携带五件套(社区综合协管员上岗证、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各类采集表、便民联系卡、数码照相机)规范上岗。
(3)积极开展信息核查维护工作,确保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工作量评定以社区民警汇总为依据。如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改正。
(4)规范填写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确保应填必填,信息完备准备,填写符合规范,并自觉接受社区民警每周1次的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听从社区民警指导,及时改正。
(5)自觉服从社区民警安排,按班次进行早晚班平均划分作业,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大见面核查率。如对班次划分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社区民警提出并说明情况。
村居委:
(1)建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村居委书记或主任为信息采集室第一责任人。有条件的信息采集室安装来沪人员、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信息录入系统,配备不少于1名信息录入人员(可兼职),实现来沪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信息采集即录入。
(2)协助镇及社区民警对社区综合协管员规范上岗情况开展指导、检查,要求协管员工作时五件套携带完备,包括社区综合协管员上岗证、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各类采集表、便民联系卡及数码照相机,缺一不可。
(3)会同社区民警督导检查社区综合协管员工作量。督促社区综合协管员积极开展信息核查维护工作,每周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检查等方式掌握工作量,确保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如发现社区综合协管员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报告社区民警及镇人口办。
(4)每周1次配合社区民警检查社区综合协管员工作台账,着重查看协管员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登记本是否完备、是否规范使用登记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开展指导。
(5)结合各项社会治理任务,会同社区民警制定方案,对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勤务制度统筹规划,按班次进行早晚班平均划分,指导协管员开展错时工作,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提升辖区见面核查率。
5.重点区域整治
社区民警:
(1)重点问题排查:对辖区内治安复杂、人员变动情况突出、登记率较低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后,每月开展1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进行挂牌整治,并告知村居委。
(2)告知书:对被上级下发告知书的区域,要及时予以挂牌整治,并立即告知村居委,要求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
(3)一点一方案:对挂牌区域整治,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形成“一点一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清查。
(4)摘牌:会同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员在2个月内完成清查整治,随后并报镇人口办和区人口办验收,如达标则在系统内申请摘牌。
(5)组织清查:主动排查其他薄弱环节,组织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员,每月按计划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平时每周按片区开展的常规清查不变。
社区综合协管员:
(1)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人口管理存在治安复杂、变动情况突出、登记率低等重点问题的,要及时汇报社区民警,建议予以挂牌整治。
(2)开展工作时,对被告知挂牌的区域,要作为特别关注对象,加大核查对比力度,增加走访频次,增加检查率,全力改善该区域人口管理质量,如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社区民警及村居委沟通。
(3)根据社区民警和村居委要求,严格执行“一点一方案”,从走访率、采集率及数据质量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挂牌整治区域的整治力度,配合开展每周1次的集中清查。
(4)加大核查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员等外部力量的作用,遇到问题积极向社区民警及村居委请示,征求解决方案,确保2个月内验收合格。
(5)根据社区民警及村居委安排每月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
村居委:
(1)如辖区存在治安复杂、人员变动情况突出、登记率较低的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与社区民警进行沟通,通过系统梳理与商讨,寻找适合的解决方案并付诸实践。
(2)对被上级下发告知书且被挂牌整治的区域,要在社区民警指导下及时分析原因,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积极开展,要求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
(3)对本辖区的挂牌区域,村居委主要领导要根据“一点一方案”牵头开展整治工作,每周开展1次集中清查。整治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社区民警沟通,共同研讨解决对策。
(4)集中整治过程中,在严格执行方案的同时,要协调镇人口办、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信息员等各方力量,形成有效合力,确保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
(5)主动排查其他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由村居委负责人牵头,会同社区民警及镇人口办制定整治措施,每月1次共同开展清查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对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进行全面传达部署。
(二)具体实施阶段(9月1日至10月底)。根据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建设要求,迅速落实责任区划分、社区综合协管员选聘、规范台账建立、捆绑运作考核等具体措施,并将每月推进情况报区人口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对捆绑运作机制开展总结评估,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区人口办。
(四)长效运作阶段(12月起)。全面落实长效常态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捆绑运作机制对提升全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本方案相关规定推进实施,进一步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效益。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积极完善捆绑运作机制,形成“既分工明确、又责任共担;既各司其职,又紧密协作”的良好态势。镇综治办和镇派出所要加强对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指导;各村居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人口管理工作制度。社区民警要将人口管理作为社区警务管理的重要和基础组成部分,会同村居委及社区综合协管员开展工作,扎实掌握辖区人口基础信息。
(三)加强沟通,强化总结。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阶段性推进情况,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撑;要定期召开例会,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区人口办。工作中,要注意台账积累和情况报送,认真提炼和总结工作中的方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