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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新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方案》的通知

QE6115000-2016-005

主动公开

华府〔2016〕73号

2016.08.24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方案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4日

附件

 

华新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

考评方案

 

根据《华新镇2016年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科学评估、有效提升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层面捆绑运作工作成效,深入推进我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建设,特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区人口办指导下,由镇综治办、镇人口办和镇派出所负责对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层面捆绑运作机制建设进行考评。

二、考评对象

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以单个村居委为基准,将该村居委与对应的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作为一个捆绑考评单元。

三、考评项目及分值

对捆绑考评单元中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各分基础项目和加扣分项目两块内容进行考评。其中基础项目包含6个子项目,分值共100分;加扣分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涉及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相同加扣分项目的按照加扣分要点,对照工作职责对一个责任主体进行加扣分。最终考评得分为基础项目(实际考评分)和加扣分项目(设定一定比例)得分总和。

四、考评方式

考评实行“月评估、季考核、年度评定”。社区民警由镇派出所进行考评,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由镇综治办进行考评。

(一)月评估。每月对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村居委人口工作进行检查,根据完成情况评估得出当月考评分数,社区民警考评分、社区综合协管员考评平均分(全部社区综合协管员总得分/人数)、村居委考评分相加后取平均数为该捆绑考评单元当月最终考评分数,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二)季考核。每季末对各捆绑考评单元当季各月分数进行汇总后取平均值,形成季度排名,并进行通报。

(三)年度评定。每年底对各捆绑考评单元全年各月分数进行汇总后取平均值,形成年度排名,并进行通报。

五、考评细则

(一)社区民警

1.基础项目

(1)登记率(40分)

辖区村居委实有人口人房信息登记率达到91%以上(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测查村居委为准),该项得分为登记率*总分(40分)。登记率低于91%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在该项得分基础上再扣1分。

(2)例会制度(10分)

周点评、月例会按时召开,形成会议记录,归入台账(检查台账),未按时召开每次扣2分、会议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分。

(3)信息质量自查(15分)

每月组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实地测查(测查人数≥20人),未开展测查扣10分、测查人数不达标扣5分。

(4)社会化采集(10分)

社会化采集数据真实、准确(检查汇总明细表),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票否决扣10分。

(5)违令案件(10分)

每月完成违令案件处罚,未完成或法律文书开具不规范,每项扣5分。

(6)重点区域“挂牌”、“摘牌”(15分)

按要求开展重点区域“挂牌”、“摘牌”工作,未按规定落实“挂牌”、未制定整治方案、未按时“摘牌”,每项扣5分。

2.加扣分项目

(1)案(事)件涉及人员核查

市公安局、公安分局通报案(事)件涉及人员漏登记,经分局(区)人口办认定有责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和3分。

(2)人房信息质量测查

①上级部门对本辖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测查未达到该区域类型标准的,扣5分;每超过标准一个百分点加2分;

②辖区村居委六类重点房屋信息质量准确(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测查村居委为准),差错一间扣5分。

(3)高危人群有效打击

经区人口办认定,高危人群每有效打击1人次,加3分。

(4)W族人员管控打击

①按照“四当五见”要求落实W族人员核查、登记、录入,未落实工作规范每次扣5分;

②通过对W族人员日常登记、管控工作有效服务打击破案,经分局(区)人口办认定,每人次加5分。

(二)社区综合协管员

1.基础项目

(1)登记率(40分)

所管辖区域村居委实有人口人房信息登记率达到91%以上(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测查村居委为准),该项得分为登记率*总分(40分)。登记率低于91%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在该项得分基础上再扣1分。

(2)例会制度(10分)

按时参加周点评、月例会,无故缺席1次扣2分。

(3)工作量(15分)

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本镇社区综合协管员平均工作量,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3分。

(4)社会化采集(10分)

社会化采集数据真实、准确(检查汇总明细表),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票否决扣10分。

(5)勤务规范(10分)

按规定着装规范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要求,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扣2分。

(6)“合法住所证明”核查(15分)

按规定对要求出具合法住所证明人员进行上门核查,未落实一次扣3分。

2.加扣分项目

(1)案(事)件涉及人员核查

市公安局、公安分局通报案(事)件涉及人员漏登记,经分局(区)人口办认定有责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和3分。

(2)人房信息质量测查

①上级部门对本辖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测查未达到该区域类型标准的,扣5分;每超过标准一个百分点加2分;

②辖区村居委六类重点房屋信息质量准确(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测查村居委为准),差错一间扣5分。

(3)提线破案

每月向社区民警提供有效线索服务公安实战,经区人口办认定有效,每打击1人加3分。

(4)W族人员管控打击

①未按规定定期上门走访W族人员的,每次扣5分;

②通过对W族人员日常登记、管控工作有效服务打击破案,经区人口办认定,每人次加5分。

(三)村居委

1.基础项目

(1)登记率(40分)

村居委实有人口人房信息登记率达到91%以上(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测查村居委为准),该项得分为登记率*总分(40分)。登记率低于91%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在该项得分基础上再扣1分。

(2)例会制度(10分)

①按要求每月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未落实扣5分;

②形成当月人口数据分析报告,未落实扣5分。

(3)信息质量自查(15分)

每月组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实地测查(测查人数≥20人),未开展测查扣10分、测查人数不达标扣5分。

(4)社会化采集(10分)

每月通过社会化采集工作获取实有人口信息10条(检查汇总明细表),每少1条扣1分。

(5)系统应用及证明开具(10分)

①村居委书记或主任账号每月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二期)登录数和查询数达标,不达标每项扣1分;

②规范出具合法住所证明,发现不规范每份扣1分。

(6)重点区域“挂牌”、“摘牌”(15分)

①按规定对村居委内已“挂牌”区域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清查整治,未落实扣10分;

②在规定时间内对“挂牌”区域完成整治并“摘牌”,未按时“摘牌”扣5分。

2.加扣分项目

(1)案(事)件涉及人员核查

市公安局、公安分局通报案(事)件涉及人员漏登记,经分局(区)人口办认定有责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和3分。

(2)人房信息质量测查

①上级部门对本辖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测查未达到该区域类型标准的,扣5分;每超过标准一个百分点加2分;

②辖区村居委六类重点房屋信息质量准确(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测查村居委为准),差错一间扣5分。

(3)提线破案

向社区民警提供线索协助破获案件,经区人口办认定有效,每条加3分。

(4)W族人员管控打击

①与本村居委内W族人员信息员保持沟通联络,未落实每次扣5分;

②通过对W族人员日常登记、管控工作有效服务打击破案,经区人口办认定,每人次加10分。

六、结果运用

以季考核和年度评定结果作为依据,设置奖惩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奖励条件:季考核前3名或者年度评定前3名的。

2.奖励措施:

①对社区民警予以表扬,优先推荐参评人口条线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参评分局优秀社区民警;

②优先推荐社区综合协管员参评先进个人;

③优先推荐村居委参评“以奖代拨”人口专项奖。

(二)惩罚

1.惩罚条件:季考核最后3名或者年度评定最后3名。

2.惩罚措施:

①取消社区民警评优资格;

②取消社区综合协管员评优资格;

③取消村居委“以奖代拨”人口专项奖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