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新镇农业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QE6115000-2016-009
主动公开
华府〔2016〕108号
无
2016.12.05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新镇农业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小组名单
组 长:胡永青
副组长:徐剑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财政所
朱 妲 经管中心
沈龙飞 监察室
沈伟华 水务所
金建明 农服中心
俞洪元 绿化公司
二、工作职责
1.协调小组负责镇农业水利项目的计划、实施、推进和结算等工作。
2.农服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3.水务所负责水利项目计划储备、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工作。
4.财政所负责资金落实和监管工作。
5.经管中心负责牵头并参与项目审价、审计工作。
6.绿化公司负责绿化指导建设。
7.监察室执行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违规问题进行问责查处。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