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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华新镇农业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QE6115000-2016-009

主动公开

华府〔2016〕108号

2016.12.05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新镇农业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小组名单

组  长:胡永青

副组长:徐剑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财政所

朱  妲  经管中心

沈龙飞  监察室

沈伟华  水务所

金建明  农服中心

俞洪元  绿化公司

二、工作职责

1.协调小组负责镇农业水利项目的计划、实施、推进和结算等工作。

2.农服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3.水务所负责水利项目计划储备、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工作。

4.财政所负责资金落实和监管工作。

5.经管中心负责牵头并参与项目审价、审计工作。

6.绿化公司负责绿化指导建设。

7.监察室执行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违规问题进行问责查处。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