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新镇建设管理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QE6115000-2016-010
主动公开
华府〔2016〕102号
无
2016.12.12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新镇建设管理项目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小组名单
组? 长:高雪峰
副组长:徐剑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财政所
毛雪强 资产公司
朱 妲 经管中心
沈龙飞 监察室
沈国强 昌宏公司
胡立新 规保办
俞洪元 绿化公司
浦福兴 督查办
待 定 城建公司
二、机构职能
1.对全镇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农水项目除外)
2.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编制下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方案。
3.制定建设项目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来源。
4.审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条件,审定招标计划文件和工作执行情况(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招标进度、招标费用等)。
5.全过程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施工质量和资金规范使用。
6.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及苗木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并确定实施单位(实施细则)。
三、部门职责
1.规保办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划、协调、检查、指导、统计汇总,并配合财政所、经管中心对超概项目进行稽查,出具相关报告。
2.城建公司为镇归口建设的代建公司(除管网公司外),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完成验收移交工作。
3.财政所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计划,落实资金,加强资金监督,并聘请第三方财务监理。
4.经管中心负责牵头并参与项目审价、审计工作。
5.监察室执行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违规问题进行问责查处。
6.督查办根据工程项目进度进行推进督办、抄报领导。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