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成立华新镇建设管理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QE6115000-2016-010

主动公开

华府〔2016〕102号

2016.12.12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新镇建设管理项目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小组名单

组? 长:高雪峰

副组长:徐剑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财政所

毛雪强  资产公司

朱  妲  经管中心

沈龙飞  监察室

沈国强  昌宏公司

胡立新  规保办

俞洪元  绿化公司

浦福兴  督查办

待  定  城建公司

二、机构职能

1.对全镇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农水项目除外)

2.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编制下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方案。

3.制定建设项目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来源。

4.审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条件,审定招标计划文件和工作执行情况(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招标进度、招标费用等)。

5.全过程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施工质量和资金规范使用。

6.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及苗木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并确定实施单位(实施细则)。

三、部门职责

1.规保办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划、协调、检查、指导、统计汇总,并配合财政所、经管中心对超项目进行稽查,出具相关报告。

2.城建公司为镇归口建设的代建公司(除管网公司外),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完成验收移交工作。

3.财政所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计划,落实资金,加强资金监督,并聘请第三方财务监理。

4.经管中心负责牵头并参与项目审价、审计工作。

5.监察室执行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违规问题进行问责查处。

6.督查办根据工程项目进度进行推进督办、抄报领导。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