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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E600100020240038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华府〔2024〕51号
发文日期: 2024-11-25 09:39:33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25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研究决定:
谈家毅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财政所副所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算起);
胡焕焕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算起)。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