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华新镇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意向 2024-06-06

华新镇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20246(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华新镇法律顾问服务

华新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华新镇人民政府及下属职能部门、辖区内所有村居、大型社区、下属所有集体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1、需指派12名律师,其中主任律师1名,副主任律师1名、执业律师10名,组建法律服务团。

2、熟悉基层政府工作和村居工作,熟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法规,拥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3、2名律师常驻镇征收办、2名律师镇政府法律顾问室,上下班时间与政府工作人员一致。

4、每月至少要到各村居(社区)1次并提供不少于6个小时的服务。每季度举办1次法治讲座。

5、做到法律服务随叫随到。

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要求:协助华新镇及下属职能部门、辖区内所有村居、大型社区、下属所有集体企业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3、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接受委托,代为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加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参与、协助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

7、每周四上午参加镇领导信访接待;

8、配合调解组织依法调处和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9、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10、举办法治讲座;

1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

12、派员常驻镇征收办;

13、派员常驻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

14、派员2个派出所参加“三所联动”工作;

15、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三年

247万元

20248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