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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2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2026-04-23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2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慧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规划范围:东至钱家石桥江,南至北青公路,西至溪贤路,北至杨巷河路,总面积约54.18公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424日至2026512日止

6.规划环境影响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https://www.shqp.gov.cn/huax/tzgg/20260423/1369713.html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shqp.gov.cn/huax/tzgg/20260423/1369714.html

三、公众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1601

联系电话021-33861193

电子邮箱:hjpj00@126.com

四、其

对公众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