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2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2026-04-23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2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慧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规划范围:东至钱家石桥江,南至北青公路,西至溪贤路,北至杨巷河路,总面积约54.18公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12日止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https://www.shqp.gov.cn/huax/tzgg/20260423/1369713.html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shqp.gov.cn/huax/tzgg/20260423/1369714.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工
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1601
联系电话:021-33861193
电子邮箱:hjpj00@126.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