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3.01.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金泽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jinz.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金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陈丽,联系电话:59260443。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我镇建立健全了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制订了《金泽镇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保障等制度。
(二)加强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
我镇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并成立了由信息化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主要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化专管员任组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我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我镇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四)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
为了方便公众查阅和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我们采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一是机关大门口的政务公开栏。栏内机关干部人事任免、个人奖惩情况及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都一一列出。二是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点。由专人负责日常接待百姓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申请受理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2011年陈东村已成为我镇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设置类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业务类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无政策法规类和规划计划类、其他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出现受理依申请公开量为零的情况是因为本地居民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了解不多等原因造成。对此,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公开渠道的完善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镇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镇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公开形式与方便民众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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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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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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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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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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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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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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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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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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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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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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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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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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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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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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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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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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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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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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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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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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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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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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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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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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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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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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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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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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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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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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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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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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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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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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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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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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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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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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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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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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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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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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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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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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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不存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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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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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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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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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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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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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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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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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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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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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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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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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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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它: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