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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泽镇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2008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5〕30号

2015.05.21

镇级集体单位:

根据青农委〔2015〕51号文件精神,全面清查本镇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镇级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和农村集体用地情况,做到账物、账款、账账相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泽镇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伟明

副组长:张金观  周庚林  李雪锋  徐祖林

组  员:潘敏军  蒋引珍  胡林妹  陈伟平  缪丽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资产公司,由徐祖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