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QF2099000-2015-008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15〕54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5.07.22
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静华同志任大观园经济城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杨宏坚同志任联勤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浦新生同志任联勤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