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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F2099000-2016-005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16〕44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6.07.2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静华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大观园经济城副总经理,任职时间自2015年7月起;
杨宏坚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联勤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自2015年7月起;
浦新生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联勤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自2015年7月起。
特此通知。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