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
QF2303000-2016-002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6〕59号
无
2016.10.17
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保质保量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按照区消防委制定了《青浦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试点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镇各村居建设微型消防站,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求,积极创新推动全镇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志愿消防队伍,延伸火灾防范工作触角,强化初起火灾扑救力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火灾形势平稳受控。
二、工作目标
推动组建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明确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扑救初起火灾等火灾防控工作,实现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和救早、灭小、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运用建管结合模式,全面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社会消防组织体系。各村居器材配置(见附件1)。
三、经费保障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所需经费,消防器材的采购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建设微型消防站的要求统一协调,各村、居支付所需经费,待验收合格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全额奖补,由镇财政统一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建设微型消防站是夯实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提升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手抬消防机动泵等配置作用,升级优化消防工作站运作水平。
(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人员、装备的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志愿消防队员业务培训,强化体能、技能训练和装备熟悉,落实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定期开展实装实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接受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统一调派。
(三)考核指导,发挥实效。切实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经费、人员、训练等机制的长效管理,加强和消防部门在业务训练、日常工作、应急救援中的联系指导,提升志愿消防队的业务水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作为建设器材费用拨付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其他
(一)作为先行先试的蔡浜村、新港村、龚都村已经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建设。
(二)关于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未尽事宜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1.村居微型消防站装备配置标准
2. 金泽镇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
村居微型消防站装备配置标准
序号 |
类别 |
器材名称 |
配备数量 |
备注 |
1 |
灭火器材 |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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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花直流水枪 |
2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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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型65mm水带 |
10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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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水器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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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火栓扳手 |
2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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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破拆救生器材 |
断线钳、铁锤、撬棒等简易破拆救生工具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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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功能挠钩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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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个人防护器材 |
消防平斧 |
1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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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防头盔 |
5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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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防手套 |
5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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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灭火防护靴 |
5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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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消防安全腰带 |
5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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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备用钢瓶按照1:1配备)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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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5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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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消防腰斧 |
5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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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灭火防护服 |
5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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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手电筒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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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 |
扩音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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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讲机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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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不锈钢工具架(1.2米*1.8米*0.5米)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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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泽镇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
具体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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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领导(20分) |
成立微型消防站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
10 |
未成立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专班的,扣5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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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
10 |
未定期召开推进会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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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务推进 (50分) |
选好微型消防站所需场所,并于10月底前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25 |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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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消防器材的添置。 |
25 |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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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运作(15分) |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装备器材维护保养,落实人员体能、技能训练、装备熟悉和值班值守,定期开展实装实训演练。 |
15 |
未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扣3分;未定期维护保养装备器材的,扣3分;未落实员体能、技能训练和装备熟悉训练的,扣3分;未落实人员值班值守的,扣3分;未定期开展实装实训演练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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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报送(10分) |
按时报送报表和阶段性完成情况总结。 |
15 |
未按时报送的,每1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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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核项总分值100分,纳入年中和年度考核时按比例进行折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