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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沈培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17-008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7〕35号

2017.05.06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培芳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