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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许泉云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QF2099000-2017-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7〕10号

2017.02.13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许泉云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沈兴明同志来信来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自立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包巧生同志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姚元中同志交管站站长职务;

免去李雪锋同志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潘凤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丽馨同志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学广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林云同志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