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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许泉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7〕11号

2017.02.13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许泉云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

沈兴明同志任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人;

王自立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包巧生同志任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人;

李雪锋同志任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