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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F2099000-2017-00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17〕11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7.02.13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许泉云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
沈兴明同志任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人;
王自立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包巧生同志任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人;
李雪锋同志任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