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首次职务晋升的通知
QF2999000-2017-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7〕46号
无
2017.07.03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本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公局发〔2016〕31号),以及《关于印发<青浦区城管执法队员职务晋升实施意见>的函》(青城管执〔2017〕2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吕拥军等6名同志晋升职务。
一、吕拥军同志晋升为一级主办。
二、曹春洪同志晋升为三级主办。
三、潘林强、金庆华、王耀华、吴仁伟晋升为四级主办。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4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