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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泽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的通知

QF2099000-2017-01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7〕53号

2017.08.03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本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源头治理,发现和树立一批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泽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吴建芳(副镇长)

副组长:吴 薇(总工会主席)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冯炉兵(安管中心)

 沈玉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沈秋云(淀山湖经济城)

 周  峰(大观园经济城)

 周庚林(财政所)

 顾  燕(商会)

 高建芳(总工会)

 蒋永春(经发办)

 鲁彩英(太浦河经济城)

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沈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者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