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泽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2005000-2019-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9〕51号
无
2019.11.1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金泽镇无地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确保无地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按期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泽镇无地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凌 敏(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陆慧明(副镇长)
副 组 长:郭正梁(党委副书记)
费金卫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利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庄跃华(副镇长)
吴建芳(副镇长)
成 员:闵 航(信访办)
许 维(纪委)
董海龙(综治办)
包巧生(规保办)
周庚林(财政所)
杨忠明(经管中心)
沈玉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冯炉兵(农业中心)
朱卯林(安管中心)
王自立(网格化中心)
吕拥军(城管中队)
费 新(拆违办)
谭 伟(腾空办)
郑晓冬(金泽派出所)
许善文(市场监管所)
蔡正义(规划资源所)
王志良(司法所)
相关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五个专项工作组和一个工作推进组:
一、办公室
主 任:陆慧明
副主任:包巧生、谭伟、杨忠明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事务的统筹协调,做好领导小组对内对外沟通联系和督办、财务、信息、会议、文件、档案、人事、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认定组
组 长:包巧生
责任部门:规保办、腾空办、规划资源所、经管中心、司法所、信访办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方案、政策口径认定及解释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与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对工作过程中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认定处置意见。
三、资金保障组
组 长:周庚林
责任部门:财政所、腾空办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资金拨付流程,并按流程审核拨付征收补偿资金。
四、整治维稳组
组 长:吕拥军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综治办、网格化中心、安管中心、规保办、规划资源所、拆违办、腾空办、市场监管所、金泽派出所、相关村居
工作职责:负责提前做好区域内违法建筑和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排摸及整治方案的制定,配合农民相对集中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信访维稳组
组 长:闵 航
责任部门:信访办、腾空办、综治办、金泽派出所、相关村居
工作职责:负责排摸矛盾、化解纠纷,做好相关信访维稳方案及具体预案的制定;积极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解释工作等。
六、工作监督组
1.镇级监督组长:许 维
责任部门:纪委、人大代表、经管中心(审计)
工作职责:负责在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执纪工作。
2.村级监督组:本工作小组由相关村居选举五名村民代表组成(三名党员村民、两名群众村民),组长在五名村民代表中产生。
工作职责:全面参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各项工作,负责对本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过程中的监督。
七、工作推进组
组 长:朱 卫
责任部门:腾空办、规保办、相关村居
工作职责:负责“一户一档”的整理汇总等前期工作,并负责评估、谈判、签约、交房、腾地等全过程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