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QF2099000-2020--010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0〕76号
无
2020.10.2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统一指挥,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泽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孙 茂
副 组 长:陆慧明
组 员:曹莹莹(办公室)
冯成德(党群办)
蒋永春(经发办)
陈学广(社发办)
董海龙(综治办)
包巧生(规保办)
朱 辉(财政所)
沈兴明(党群中心)
王自立(网格化中心)
顾晓红(统计室)
冯炉兵(农业中心)
朱卯林(安管中心)
谭 伟(腾空办)
吕拥军(三大整治办)
张育全(新农办)
费 新(拆违办)
杨永华(河长办)
朱 卫(齐洁保洁公司)
徐祖林(污水厂)
杨 铭(金泽派出所)
祝雪峰(商榻派出所)
金卫新(水务所)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包巧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