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朱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1-012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1〕24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04.13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辉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主持);
潘红梅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
包巧生同志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费新同志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备军同志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金耀铭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炉兵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调整,原各科(室)领导成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