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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孙明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1-006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1〕15号

2021.03.29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建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孙明华同志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免去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高敏同志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副主任,免去商榻养护院副院长职务;

   郭燕青同志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副主任,免去商榻养护院副院长职务;

   杨凯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商榻养护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徐雪萍同志交通运输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