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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F2099000-2021-02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21〕44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14:57:42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29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一乾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免去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蒋金华同志任污水总厂厂长;
免去徐祖林同志污水总厂厂长职务;
免去方新同志污水总厂副厂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