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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泽镇莲湖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2002000-2021-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1〕49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08.16

相关机关科室、莲湖村村委、相关集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要求,为顺利推进莲湖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泽镇莲湖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打造生态良好、生态宜居,各类防治措施标准高、防治效果显著,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具有典型代表性、示范引领作用、社会影响良好的金泽镇莲湖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通过全方位推进、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力争顺利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吕  剑(副镇长)

   副  组  长:杨永华(河长办)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包巧生(农服中心)    朱  卫(齐洁保洁)张  欣(规建办)      金卫新(水务所)

           周红萍(莲湖村)      徐祖林(污水总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华同志兼任。今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河长办:组织开展莲湖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相关工作;分解下达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接区河长办。

   规建办:负责疑难问题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对接青西郊野公园运营单位。

   水务所: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协助区水务局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相关工作,对接区水务局。

   农服中心:负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水利灌溉、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创建工作。

   齐洁保洁:负责垃圾分类和治理方面的创建工作。

   污水总厂:负责点源污水收集和处理方面的创建工作。

   莲湖村:负责乡村振兴和村庄日常工作方面的创建工作。

   金泽镇莲湖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