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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徐卫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1-032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1〕61号

2021.10.1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卫平同志任拆除违法建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