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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F2099000-2021-037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21〕73号
发文日期: 2021-12-20 16:39:39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5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夏春芳同志任污水总厂副厂长,免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职务;
夏祯杰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