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孙明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2-00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2〕6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02.25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明华同志任安置办公室主任。
陆培华同志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民辉同志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芳同志任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顾文军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沈延平同志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
王雯晴同志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朱卫同志安置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方新同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