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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孙明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2-00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2〕6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02.25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明华同志任安置办公室主任。

   陆培华同志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民辉同志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芳同志任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顾文军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沈延平同志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

   王雯晴同志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朱卫同志安置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方新同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