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蔡志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2-01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2〕18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05.3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蔡志军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丽娟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俞悦雯同志试用期已满,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