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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F2099000-2022-026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22〕38号
发文日期: 2022-07-26 15:43:08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10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倪芳芳同志试用期已满,任社工所所长(负责人级)。
刘焰根同志试用期已满,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相当副科)。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7月算起。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