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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曹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16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18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04.0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曹洪同志任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相当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太浦河经济城副总经理职务;

张心晨同志任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朱佳骥同志任农村自建房出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璐瑶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徐忆同志任西岑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池静君同志任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夏晨萍同志任社工所副所长(主持)。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