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曹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16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18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04.0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曹洪同志任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相当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太浦河经济城副总经理职务;
张心晨同志任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朱佳骥同志任农村自建房出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璐瑶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徐忆同志任西岑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池静君同志任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夏晨萍同志任社工所副所长(主持)。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