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QF209900020230040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23〕52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18:49:26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12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芬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缪时超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剑峰同志任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