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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金泽镇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及王剑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4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57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10.18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金泽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合理,改善金泽镇乡村风貌,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建立金泽镇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简称建房办)。

原金泽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再承担组织实施农村建房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职能,由金泽镇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承担。

原金泽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人员整合纳入金泽镇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

王剑同志任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