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金泽镇开展“一户两宅”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QF2105000-2017-001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7.11.0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金泽镇开展“一户两宅”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8日
关于金泽镇开展“一户两宅”集中整治
行动的工作方案
目前,我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无违村居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距区委、区政府“五违”问题基本归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各村居、单位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青生态治理办〔2017〕8号”文件要求,近阶段将重点开展“一户两宅”的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一户两宅”,是指农村村民获得异地新建建房批复,但在完成新房建设后仍保留原有住房的。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
9月28日至10月9日。各村、居组织全面排查,切实掌握辖域内现存“一户两宅”情况的底数(详见附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至镇规保办进行汇总。
(二)全面认定阶段
10月10日至16日。各村、居将收集整理的每一户关于“一户两宅”认定材料报至镇规土部门,出具初步认定结果。
(三)集中整治阶段
10月17日至11月底。由镇整治办负责推进实施应拆房屋拆除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
12月1日至年底。由镇整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居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三、职责分工
(一)镇整治办
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安排整治计划、总体协调推进和牵头考核验收。
(二)镇规保办
负责组织“一户两宅”前期排摸工作,并配合做好事实认定。
(三)镇规土所
全面做好“一户两宅”事实认定。
(四)镇拆违办
负责依法组织本镇“一户两宅”应拆房屋的拆除工作。
(五)各村、居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搭建领导机构,进行前期排摸,负责与农户签定帮拆协议,配合、组织实施集中整治行动。
(六)综治办、网格中心
负责实施集中整治过程中的现场秩序维护。
(七)金泽、商榻派出所
负责为镇村组织强拆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八)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相关协助和保障。
(九)镇信访办
负责整治过程中来信来访接待,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班子
成立由镇分管建设的领导总牵头,镇整治办、拆违办、规土所、规保办、城管中队等部门参加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发动和推进集中整治。
(二)建立例会制度
由整治办牵头,原则每周不少于一次,遇突发事情应随时召开,主要是对整治过程中进度、政策、难点等问题进行安排分析研判,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政策导向
凡查实属“一户两宅”的,11月底前签订帮拆协议并实施拆除的,享受全区统一的旧材料回购指导价等相关补偿政策;11月底前未签订帮拆协议或通过强制拆除的,一律不得享受旧材料回购指导价等相关补偿政策。
(四)畅通信息渠道
各村居、单位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在组织排查摸底同时,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无一遗漏。
(五)纳入年度考核
本次集中整治纳入对村、居两委年度考核范围,对未完成整治或整治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