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区规土局、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QF23020002014002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4〕3号
无
2014.01.25
各村(居)委会:
为了切实保护国土资源、有效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区规土局、区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青规土〔2014〕2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镇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土地长效管理,遏制我镇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确保实现我镇新增违法用地“零目标”。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青规土〔2014〕21号)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