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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F2304000-2017-00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金府〔2017〕41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7.06.20
资产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成立“金泽镇家政服务社”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成立“金泽镇家政服务社”。望你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确保服务社有序运行。
特此批复。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