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金泽镇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QF2308000-2018-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18〕28号
无
2018.09.0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自2014年底实行公务卡制度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镇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巩固公务卡支付管理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现将《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1)、《上海市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试行)(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金府〔2014〕99号文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2.上海市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试行)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