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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任屯村潘全云等66户建房的请示

QF2301000-2021-012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1〕66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12.03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6号令)和《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青府规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对本镇任屯村潘全云等66户的建房申请,已初审通过,现同意上报(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划和本镇的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上农户宅基地均符合规划导向。为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开展好我镇的农民建房工作,我镇承诺后续建设过程中将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按图施工,严格杜绝超面积、超范围、超高度等违法建设行为,引导农户建设符合规范、结构合理、宜居美观的农村住宅,充分展现我镇农村新风貌。

   特此请示。

   附件:青浦区金泽镇农村个人建房用地会审汇总表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