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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泽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QF2305000-2021-003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1〕78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2.01.1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泽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金泽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9〕5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面貌,加快构建“安全、通达、品质、美观”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现制定金泽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政领导,夯实属地责任,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路域环境整治、道路扬尘治理、交通秩序维护、保畅通等工作,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和覆盖全镇农村公路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立联防联控联动的农村公路问题报告及处置机制,补齐本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短板,切实提升本镇农村公路品质、改善路域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重点关注农村出行安全,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角度统筹沿路环境,注重与周边田、水、林、村、宅的协调发展,提升农村公路品质、改善路域环境。实行一路一策,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全面落实“路长制”,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的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路长制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二级路长组织体系

   金泽镇设立镇级路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村建制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设立路长办公室

   设立金泽镇镇级路长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农村公路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镇农村公路主管部门主要责任人担任,镇规建办、财政所、新农办、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农服中心、各村(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

   (三)设立专管员

   金泽镇乡村道专管员由所属村居招募本村人员担任。乡村道专管员日常工作由镇路长办公室管理,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25-30公里左右,原则上各村(居)需要配备一名专管员,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主要职责

   镇路长:镇路长为辖区内乡道和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区级路长及区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路长:协助镇路长开展本区域村道建设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推动爱路、护路村规民约的宣传普及,促进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二)路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1.具体落实并实施路长制各项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镇路长、村路长会议;

   2.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建、管、护、运”工作;

   3.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4.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

   5.负责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6.负责考核乡村道专管员工作。

   (三)专管员主要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镇路长和镇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病害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巡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试行(2021年)。在2021年年底前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2022年)。1季度试行并完善,2季度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到镇、村的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

   (三)长效管理(2022年)。3、4季度总结路长制实施效果,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保障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确保路长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路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管理保护情况,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三)强化督导考评。村路长制工作列入本镇对基层年度公共设施考评工作中。

   (四)加强社会参与。加大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路、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调动基层群众力量,如村委会(居委会)、离退休干部、民间志愿者组织,积极主动做好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保护,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