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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起草说明

主动公开

2022.10.2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青浦法治政府建设,区司法局负责起草了《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创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检测、执法“三统一”机制示范区》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完成,五大领域和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得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提升;长三角区域法治协同取得新突破,一体化建设向纵深推进。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同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高水平法治成为青浦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区司法局牵头起草了《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任务分工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分十个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五是强化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和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七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八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九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十是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推进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政府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三、任务分工方案的编制情况

为了更好地推动《规划》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编制形成《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下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总计110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规划》被列入今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确保《规划》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在完成部门意见征询的基础上,我局以座谈会和网上公示的形式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并完成了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初审、局内集体讨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