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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机构设置

主动公开

2024.03.25

1.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政治处、依法治区秘书科、立案协调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社区矫正科(上海市青浦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教育帮扶科

派出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赵巷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徐泾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华新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重固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白鹤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朱家角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练塘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金泽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夏阳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盈浦司法所、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香花桥司法所

2.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督查、信息、安全、信访、史志、档案、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督办、财务、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牵头实施内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政治处:负责党务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内宣、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依法治区秘书科: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及建设法治政府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法治工作机构开展依法治区相关工作。组织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立案协调科: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咨询、接待、登记、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综合文字、统计分析、案例指导等工作。负责涉区政府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行政复议科:负责拟订行政复议工作规划、管理措施和制度规范并推进实施。负责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案件。指导、监督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

行政应诉科:负责拟订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管理措施和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委托其他单位以区政府名义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协调配合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行政赔偿案件,指导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执法检查,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承担市政府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见征询和反馈工作。协调行政执法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行政争议。负责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区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研究起草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和重大主题、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等活动。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外宣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和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表彰、培训工作。指导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推动落实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指导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推进和优化司法行政服务管理。负责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对外接待服务窗口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检查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执业的投诉处理,以及市司法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办理权限内律师、公证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律师公证工作科: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本单位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民主法治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日常管理、投诉处理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公证行业行政处罚工作。

社区矫正科(上海市青浦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牵头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等。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牵头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检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指导、评估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组织的工作。

教育帮扶科: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牵头推进安置帮教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面安全稳定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衔接、走访排摸、分类帮教工作。

派出机构: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街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日常办事机构职能。牵头推进街镇依法行政,协调推进街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办理街镇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街镇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并做好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居村法律顾问工作。参与面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区司法局、街镇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