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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

QB0202000-2016-092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6〕62号

青浦区司法局

2017.02.09

 

区局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2016 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法治中国、法治青浦建设的全局,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促进和服务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以“调解优先、源头治理”为原则,除在重大节假日和社会敏感期组织开展排查活动,为配合全区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物流危爆、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反家暴家庭纠纷、毗邻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等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均及时梳理化解,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1-12月份,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763件(上年同期9753件,同比上升10.36%),调解成功10462件,调解成功率为97.20%,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9032份(上年同期8056份,同比上升12.12%)。协议履行率为100%。全区各司法所通过基层调委会及镇(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渠道共排查出社会不稳定因素520件,司法所直接调解纠纷1029件,协助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743件。
二是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社会化建设。 以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与社区警务改革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契机,主动对接,以专职调解为主,兼职调解为辅,努力将基层调解力量进驻到社区警务室。金泽、白鹤、赵巷等镇积极尝试,招录社工担任人民调解员,较好地推进了人民调解职业化建设。
三是扎实开展“两所联动”,不断深化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联动化解社区矛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通过与区公安分局的积极沟通与协调,加强驻所调解室的软硬件建设,配备专职调解员,推动律师与民警结对,提高基层治理专业化水平。目前,全区已有14个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配有专职调解员28名。1-12月份,驻所调解室受理并成功调处轻伤害案件232件、治安案件482件、民事委托287件。与区人民法院加强联系、协调和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完善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工作机制。1-12月份,全区申请司法确认1176件。
四是大力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加大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选择交调、劳调、医调及夏阳开展试点工作,按照以案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健全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通过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以及自我推荐等方式,初步建立了青浦区人民调解专家库。目前专家库共有法律、经济、医疗、婚姻、劳动、交通等业务专长的专家24名。
二、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 20161231,我区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58人。申报户口人数1787人,户口申报率100%。落实帮教1784人,落实帮教率99.83%
一是加强分析研讨,确保重点对象安全稳定。 每月召开动态研判会,研究分析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并开展滚动排查,做到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在春节、“两会”、国庆、G20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值班备勤,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相关科室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部门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对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公检法司部门间的无缝对接。年内,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了“社会调查情况”、“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督管理”等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社会调查、电子监管等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更加标准统一和规范有序。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实效性。 年内,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不得违法担任法定代表人”、“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严格贯彻执行《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考核。推进分类教育,针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至善、至诚、至信”女性社区服刑人员专题分类教育活动,围绕青少年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开展了“律动人生——青少年自我保护成长互动活动”。
四是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加强与全市各监所的沟通衔接,年初即明确监所内走访任务,扩大监所帮教面。年内,先后组织专职干部、社工、帮教志愿者到北新泾监狱、周浦监狱、宝山监狱、女子监狱等开展帮教活动,鼓励帮助服刑人员释放后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组织开展了“共享蓝天、共筑温暖”、“携手微心愿、你我来圆梦”等各类关爱活动,在帮助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同时,感化挽救帮教对象。
三、以制定“七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2016 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本市“七五”普法规划、决议的基础上,围绕我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研究起草了我区“七五”普法决议和规划。区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本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区委、区府审议通过了“七五”普法规划。10月份,全区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并部署“七五”普法,区委副书记韩顺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养成。 在春节、国际“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税法宣传月”、敬老月、法治主题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开展便民服务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配合组织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百场巡回故事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等活动,均受到较好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普法宣传队伍综合素质。 为顺利推进全年普法宣传工作,4月份,组织举办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暨普法联络员培训班,全区各镇(街道)、委办局、区属公司普法联络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份,组织举办了青浦区法治讲师团培训班,大学生村官、“以案释法”讲师团及区城管讲师团等47名成员参加培训。同时,借助区司法局与上海地铁二公司的党建联建合作平台,组织讲师团成员参观上海地铁博物馆,推进“法治进地铁”。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 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围绕区委区府工作重点,结合《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择确定了10项重点工作,作为青浦区法治城区创建重点项目。对法治城区创建单位加强动态和常态管理,进一步推进和巩固创建成效。组织区创建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工作交流,推进创建工作平衡发展。开展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情况梳理,组织职能科室对照工作职能和法律依据,分类梳理相关工作职能,对本区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的八项审批工作进一步细化优化。
四、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2016 年,全区律师共办案2878件(上年同期3144件,同比下降8.46%),担任288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254件,代书21件。接待上访129批,722人次,其中接待集体上访39批,456人次;律师参与咨询、调解466人次,接待1134人次,调解纠纷176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584件(上年同期5306件,同比下降13.61%),其中,国内公证2984件,涉外公证1492件,涉港澳公证7件,涉台公证101件。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行业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公证、律师办结归档的卷宗进行抽查,全年共随机抽查公证档案186卷,涉及公证文书247件。检查律师办案卷宗318份,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劳动仲裁、非诉等案件,总体质量较好。开展向服务相对人征询意见活动,通过信函形式随机向125名当事人寄送“法律服务意见征询信”,以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对律师及公证工作的真实评价。坚持组织律师参与周四信访接待、志愿服务、所所结对等活动,指导并督促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实现专业分工,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证效率。
二是推进律师担任基层政府法律顾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区委、区府将“加强基层政府法律顾问”作为今年“补齐短板”的课题之一。经过一年多的推进,目前,全区11个街镇均已聘请了法律顾问,村居层面上184个村、90个居委中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数量从2015年的28%提升至55%。从实践来看,推进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积极推进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过与区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入实质阶段。“中心”选址在原司法、残联食堂旧址,预计2016年底完成硬件建设。中心建成后,将集“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承担行政审批、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信息公开受理、公益性法律咨询等职能,为社会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法律服务。
四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2016 年,共接待来电来访20599人(批)次(上年同期14870人次,同比增加38.53%),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12件(上年同期1438件,同比减少8.76%),其中刑事296件,民事1016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代书56件。 12348 法律咨询热线共接答法律咨询12031人(次)(上年8441人次,同比增加42.53%)。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援助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改进案件指派工作制度,严格死刑和无期徒刑案件、未成年人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指派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证明制度,推动办案机关告知、转交申请等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五、围绕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两学一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并进行知识竞赛、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收看“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报告会”、“浦江先锋”直播视频、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七一主题征文等活动,提升党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展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年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结对联系服务群众的干部92人,联系服务群众162人次,收集各类问题建议23条。
二是注重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 年初,统筹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系统研读与专题辅导、理论学习与工作研究相结合,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层次地开展各类培训。年内,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培训,组织干部在线学习和观看全国政法干部专题讲座。组织举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类业务培训班。全年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达600余人次。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提高主要领导履行 “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制定了《2016年青浦区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班子成员有效分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基层党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年初,局党委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及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各基层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清单。与上海地铁二公司党委成立党建联建共建项目,组织开展了党委中心组联合学习、党员互动参观交流、法宣阵地参观学习等活动,以党建联建促进业务开展。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插花培训、读书沙龙等活动,在丰富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同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区域化党建,成立了青浦区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法律专业委员会,区内14家与法律专业相关的机关、事业、驻区单位及社会组织成为首批成员。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7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