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司法局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QB0209000-2014-064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4〕1号
青浦区司法局
2014.04.05
区局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青浦区司法局2014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青浦区司法局2014年工作要点
青浦区司法局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着力推进“平安青浦、法治青浦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的关键之年。2014年青浦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青浦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实际,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平安中国、平安青浦建设的全局,努力使司法行政工作在“严管理、优服务、强素质、树形象”上开创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青浦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近年来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扎实有效地减少和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在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要进一步深化和提升,通过以“普遍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已经形成的全覆盖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推向更加全面稳固的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
2、创新机制,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的工作阵地和职能。在借鉴驻公安派出所设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探索在公安拘留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努力把涉及羁押、关押人员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降低化解矛盾纠纷的行政和司法成本。建立健全有关监护权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把涉及监护权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加强毗邻地区联调委建设。毗邻地区联合调解工作是我区人民调解的一大特色。我区现有练塘、金泽等六个司法所分别与江苏、浙江毗邻的区县设立了青善、青吴、青昆毗邻地区联合调解工作机制。2014年要继续深化毗邻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这一载体和平台,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毗邻接边地区社会稳定。
4、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的技能和水平。举办不同层级、不同内容的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丰富课程内容,引入心理学、伦理学等专业业务知识,加大经典调解案例的分享面,邀请知名调解员直接授课、开展讲座等,促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上一个更高的层次。探索村(居)调解人员的专职化建设,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薪资、奖惩、考核等机制,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基层调解队伍。
5、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和“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按照“五好司法所”的标准指标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司法所积极申报创建。对尚未创建“示范司法所”的应加强指导,争取“示范司法所”在我区实现全覆盖。在加大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司法所工作职能拓展,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司法建议等,将司法所真正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创新管理的一线综合平台。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切实提高矫正执法意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对接市局矫正、戒毒警察下派的工作改革,并按照要求理顺调整好工作点、位。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夯实监管基础。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严格执行矫正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指导并督促司法所严格落实周报到、个别教育、请销假以及奖惩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专职干部执法意识,不断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积极开展调研,从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方面进一步科学合理界定专职干部与社工的职能分工。
2、依托和发挥社区矫正中心执法、监管、教育、帮扶平台作用,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警示教育,争取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中教育,强化集中教育的实效。对初期对象开展心理测试,并对有需求的对象在矫正中心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报到,对日常监管中违法、违反矫正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训诫教育,推进电子监控器的运用,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3、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制订监所内集中走访计划,深入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配合监所部门,对不稳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必访”、“必帮”工作。深化服刑人员出监回归教育社会化对接工作,提前落实好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认真落实重点对象帮教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重犯情况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
4、积极开展“关爱行动”。加强与工、青、妇、综治办、青保办、老干部局、社工站等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作用,利用寒暑假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快乐成长。
三、法宣工作要注重“贴近群众、形式多样”,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1、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律进机关”重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的课程。“法律进乡村、社区”注重进村入户、群众喜闻乐见,以深入学习贯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法律进学校”重点抓好法制教材编写与推广工作,着力培养和提升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法律进企业”重点要整合资源,协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法律进单位”善于利用平台载体,积极开展“法律进军营”等活动。
2、深化法制主题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精心做好5月份法制主题月、下半年度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等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品牌项目,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水周、税法、侨法宣传月,环保日、禁毒日、安全生产月、产品质量月等专题宣传活动。
3、培育法治文化,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运作形式和载体。着力推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区级法治主题公园、香花桥法治公园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
4、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推动青浦法治实践迈上新台阶。以项目化方式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区创建、依法治区工作课题研究、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等为工作平台和载体,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结合社会热点和百姓生活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酒驾危害警示教育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依法治区和法治工作实践和规律研究,创新和优化法治工作的内容、方法,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及时化解群众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1、推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进一步完善卷宗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划分管理职责,在有效控制及降低自身职业风险的同时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律师、公证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不断规范律师、公证行业的执业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2、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引导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行刑事辩护职责,提高刑事辩护率,切实做好行政、民事案件代理工作,促进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作用,促进政府工作在法律化、制度化的框架下有序运行。深入推进信访突出矛盾化解工作律师志愿团作用,积极配合区信访部门参与信访积案核查工作,推动信访事项的终结。扎实开展所所结对活动,鼓励推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到乡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3、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公证工作质量和公信力。全面贯彻落实《公证法》,认真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公证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积极开展公证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强化公证人员办证质量、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公证质量监控体系,做到有诉必核、有错必究,提高公证工作质量和公信力。
4、认真贯彻落实“应援尽援”原则,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充分发挥青浦区刑事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落实相关职业规范、服务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办理案件。认真开展“让群众满意”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接待服务热情周到、受理审批便捷高效、案件办理规范达标。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
五、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总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改革创新的意识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司法行政队伍也面临新挑战。结合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干部队伍改革创新的理念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培训,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干部交流锻炼,为司法行政干部更新理念、开阔视野创造条件,形成干部交流轮岗的常态化机制。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严肃队伍纪律,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在全系统内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局面。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干部队伍勤奋务实的作风素养。2014年1月起,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开展为期半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为重点,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勤奋务实的作风。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创先争优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全覆盖为目标,巩固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无缝衔接为要求,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强化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深化党务公开。
4、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培育良好机关作风。以加强制度文化建设为抓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把培育机关风气和规范干部行为的措施转化为机关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丰富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进一步提升和弘扬司法文化,并将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司法文化建设向科室、基层司法所延伸,把机关倡导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关心好离退休老同志,关护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形成团结鼓劲、和谐奋进的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