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2〕16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2.07.06
一、 关于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和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着力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于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于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着力于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在推进各项工作上有创新、求突破,为加快“一城两翼”建设、打造“绿色青浦”作贡献,也为完成全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主要工作有:
(一)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
新社会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诉调对接各项工作。
会同区法院先后召开了非诉民事调解工作联席会议、
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和
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对
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特别是对交通事故争议纠纷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交通事故争议纠纷调解室设立工作点,派驻专职法官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在夏阳街道和金泽镇首次召开区域司法、综治、信访联席会议,与会人员探讨了目前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巡回审判以及调处信访矛盾等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二是着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区局
会同区卫生局召开了青浦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就本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总结、研究和部署。上半年,
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
来访
48
人次
,受理医患纠纷14件,调解成功9件,调解成功率为64.3%,涉及赔偿金额50.5万元
。
三是形成制度,强化毗邻地区联调委工作。
一季度,青善(浙江省嘉善县)、青吴(江苏省吴江市)毗邻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在嘉善县姚庄司法所和本区金泽司法所召开联席会议,交流201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部署2012年度毗邻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创新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会议要求与会各方加强共建,取长补短,共同为促进毗邻地区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四是全面推进镇(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
一季度区局和区公安分局开展调研,探讨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机制。
3
月,徐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区局和区公安分局为此在徐泾派出所召开现场会并向全区推广,这是我区构建完善大调解格局的创新举措,是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效对接的尝试与探索。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振华,区司法局局长张小云为工作室揭牌。截止
五月份,全区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已全面完成,各驻所调解工作室已正式运转,全面展开轻伤害、治安案件和各类民事案件的委托调解工作。6月份,区局基层科与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合对部分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辖区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和运转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镇(街道)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基本到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尤其一些镇(街道)在专职调解员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抽调现有调解人员轮流驻所值班,同样取得很好的成效。从当前运行情况看,公安派出所的一线民警非常赞成这种委托调解模式,纠纷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这种纠纷处理方式:案结事了,不伤和气,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五是组织
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区局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司法所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各司法所共排查出社会不稳定因素60件,均落实了化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了全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同时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协议书检查
,区劳动争议调委会、区交通事故调委会、区医患纠纷调委会等三个专业性调委会工作制度公开规范,调解流程井然有序;协议书制作从内容到形式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每天调处纠纷平均近10件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将调解协议书各项格式要求做到一丝不苟。各专业性调委会在诉调对接和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方面,数量和质量与以往相比均有较大突破和提高,调解工作受到当事人高度肯定,也为各专业领域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上半年,各司法所通过基层调委会以及镇(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渠道共排查出社会不稳定因素330件。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886件,调解成功3731件,调解成功率为96%,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2865份。其中,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共受理民事委托案件425件,调解成功365件,调解成功率为85.8%,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357份;区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争议案件890件,调解成功89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890份,涉及赔偿案金额1238.77万元;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1件,调解成功204件,调解成功率为96.7%,涉及赔偿金额505万元;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4件,调解成功9件,调解成功率为64.3%,涉及赔偿金额50.5万元。受理治安案件委托101件,调解成功101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01份,涉及赔偿金额100.5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委托90件,调解成功90件,调解成功率100%,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90份,涉及赔偿金额90万元。
(二)加强指导管理督查,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认真规范日常工作,提升专职队伍业务水平。
上半年,我区共接受公安、检察机关社会调查函64份;接受缓刑前征求意见31份,假释前征求意见14份;办理撤销缓刑执行收监4人。举办为期二天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干部培训班,强化参训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刑法执行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安置帮教服务理念。
二是强化工作衔接,开展脱漏管排查。
上半年,共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情况进行了2次排摸,排出1名缓刑对象未及时纳管,并及时指导相关司法所做好法律文书收集和纳管工作;有3名来沪对象未收到法律文书,经司法所核实暂住地已无人居住。
三是严肃执法环节,开展社区矫正抽查、检查。
春节、“两会”期间,对练塘、华新、白鹤等司地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矫正宣告等实地检查,以此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6月份,对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了大检查。
四是加强政法部门联系配合,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区局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上半年联席会议内容一是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正式实施,建立以司法所所长为联络员的社区矫正联络员队伍,促进检、司工作协同,形成联动;二是围绕社区矫正人员疑难个案展开研讨,提出针对性矫正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五是围绕重点时间节点,做好安帮稳控服务工作。
“两会”、 “两节”期间,对全区范围内的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全面排摸,及时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管控稳定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制定相应的预案,落实管控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地区的和谐稳定。
六是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推进“中途之家”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根据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要求和中央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
《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细则》
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上半年,区局结合我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先后向本市和外省市先进单位学习取经,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中途之家”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积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及各类社会资源,
推进“中途之家”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目前,我区“中途之家”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各项准备已基本就绪。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整合基层安帮工作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 “五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安帮工作站9家。
七是拓宽工作思路,探索创新监所内帮教新途径。
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努力提高安帮工作质量,探索开展对青浦籍留所服刑人员的帮教,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留所服刑犯服刑帮教和出所衔接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由区看守所、检察院监所科、司法局安帮科组成的安帮工作协调小组并制定工作细则,这一创新举措得到公安部、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和市矫正办的表扬,并要求在全市各看守所积极推广;区局与市第二劳教所签订信息互通协议,共同做好青浦籍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赴北新泾监狱,开展了主题为“真情关爱盼早归”等专题帮教活动,首次运用亲情开展集中帮教。同时,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方式。
八是明确重点求实效,深入推进“关爱行动”。
确认“一对一”关爱对象54人。对全区50余户贫困特殊对象家庭进行走访,发放物品、现金近3万元;借助热心公益的企业援助,开展关爱活动。上海思索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捐赠价值一万余元的50份学习用品发放给关爱对象;组织开展了“关爱行动”5周年征文活动。
(三)
积极开展法治城区创建、“六五”法制宣传工作,加
快推进法治化进程。
一是周密部署,规划部署好全年工作。
3
月29日
,
召开青浦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韦明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房剑森作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市法宣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对我区201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4
月24
日
,区法宣办组织举办了2012年度青浦区普法联络员法制培训班,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作了《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培训班总结了去年的法宣工作,部署了2012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全区各委办局、区级公司的普法联络员、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广泛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
组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区委书记高亢亲自主持,邀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教授作《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各镇(街道)、各部委办局党政主要负责干部180多人听取讲座。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各级行政机关和各镇(街道)200多个村(居)广泛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采购了1000本《行政强制法》单行本并制作了10块流动展板向基层单位发放展出。
三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和节点法制宣传。
3
月中旬,区法宣办、区侨联在桥梓湾广场举办了青浦区侨法宣传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
期间,全区范围11个镇(街道),88个居委会,184个村委会,参加了侨法宣传月活动。
区法宣办联合区消保委等单位以桥梓湾广场为主会场举行“3.15”宣传活动,接受市民投诉,为市民提供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服务。开展“青浦区纪念第二十届‘世界水日’暨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主题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4月中旬,为配合第21个全国税收日,会同税务局
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活动。
6月
5日
,参与区政府在桥梓湾广场举办的“
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为主题的大型环保宣传活动。
6月
15日
,联合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在桥梓湾广场开展
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四是开展法制主题月活动。
5
月7日
,由区法宣办牵头,区司法局、红十字会、检察院、民政局、防邪办、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法制主题月”活动在徐泾镇迮庵村启动,至
5月
14日
在全区11个镇(街道)巡回宣传后圆满降下帷幕。今年的“法制主题月”活动围绕“法律进村居 普法促和谐”的主题,深入全区各镇(街道)的11个村(居)委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图板展示、便民服务等系列宣传活动。针对今年全区村(居)民委员会全面换届选举,区法宣办围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
宣传。法制主题月活动期间,
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为800多人次现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
五是扎实推进法治城区、依法治区创建工作。
在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两家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先行试点基础上,在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推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4月初,区依法治区办与区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治区联络员队伍,加强依法治区办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
加强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调研和经验总结,组织政法系统和相关职能单位开展民主法治课题调研,有6篇调研课题被市依法治市办获批立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依法治市办组织的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推荐报送了3个优秀案例,其中区法院《加强反规避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经验获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入围候选资格;同时,区局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开展网上预审当场受理工作调研,上半年办理行政许可审批17件,其中执业机构变更6件,申请执业或终止执业 9件,注销2件。
(四)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创新驱动、
转型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坚持组织律师参与周四信访接待工作。上半年,我区律师共计接待上访市民88批,504人次。其中接待集体上访市民20批,371人次,主要协助处理了劳动保障、动迁以及土地纠纷。进一步开展所所结对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建设。1-6月,参与咨询、调解的律师共计90人次,接待236人次,律师参与调处纠纷9件,电话咨询24人次,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参与劳动人事争议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每周一、三上午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进行免费接待与咨询,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宜,以此进一步规范本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上半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案1334件(其中刑事156件,民事1018件,经济21件,行政8件,非诉讼131件),解答法律咨询354件,代书17件,担任597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二是
充分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成立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在青浦“一城两翼”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立了由8名政治思想好,业务精通,职业道德水准高的资深律师组成的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2月
23日
,在区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区委副书记、区长赵惠琴和7位副区长分别为盛雷鸣等8位律师颁发了聘书。
三是以教育培训为抓手,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建设。
4
月14日
至15日,区局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12年度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技能培训班,区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出席培训班,全体执业律师参加培训。培训班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如何当好企业法律顾问、刑诉法修改对刑辩业务的影响等为主题对全体执业律师进行了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律师提升执业、办案水平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是严把考核关,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考核工作。
积极动员部署区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年检考核工作,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全面客观评价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在2011年度考核中,11家律师事务所考核等次均
为合格,122名律师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化水平。
加强公证卷宗质量抽查工作,对青浦公证处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办结归档的公证事项进行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公证处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日常抽查的力度,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做好公证机构考核工作,要求公证处围绕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公证档案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八个方面作出年度工作报告,区局对此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市局确定考核等次。1-6月,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559件(其中国内民事2348件,国内经济574件,涉台民事44件,涉台经济15件,涉外民事434件,涉外经济144件)。
六是坚持应援尽援原则,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上半年, 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2695人(批)次,较上年同期增长81.48%。其中“
12348”
法律咨询热线接答1392人次,来访咨询1303人(批)次,来电咨询167人次。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1102人(批)次,案件移送35件。上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4件,其中刑事31件,民事51件,与上年同期增长35.02%。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代书55件,与基层联系化解矛盾7件。公安、司法“
110”
联动共接处警668件。上半年,成立刑事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较去年同期上升81.58%。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受理了两起涉及百余人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及时指派律师主动上门,在为受援人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做好这些群体性务工人员的矛盾化解工作,使涉案民工情绪趋于平稳。
(五)认真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一是全面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区局制定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门部署。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广泛开展学习引导。先后组织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参加有关征文活动、观看先进典型事迹光盘等。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邀请
党校
老师作专题辅导;坚持边学边改原则,突出重点环节。主动向各委办局和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共回收54份,总体评价良好;发动党员建言献策,各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热情建言。17名党员还参加了建言献策网上互动。
二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评”和学雷锋活动。
认真开展了“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
11
个支部共发放《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问卷》、《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问卷》各
173
份,收到意见建议
30
多条;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工作,领导点评工作落实到了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创先争优学雷锋”网上讨论活动的通知》等。各支部开展了“学习雷锋精神,争当优秀党员”的座谈讨论,从实际出发,结合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集中开展了“岗位学雷锋,践诺我争优”主题活动。部分律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参加了“创先争优学雷锋”——“两新”组织网上大讨论活动。
三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干部队伍建设。
共进行了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组织了5次干部理论集中学习,300余人次参加;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评议工作,中层以上干部对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和副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加强落实党内民主,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召开了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按照区委要求,结合年终考核,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履职情况在局中层干部会上进行了民主测评,客观地反映了班子及其成员的精神风貌。5月份,区委第一巡察组对2010年下半年巡察工作进行“回头看”。在听取局党委的工作汇报、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访谈、查阅相关资料以及部分基层单位的实地走访后,巡察组对我局一年多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局巡察后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四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
召开了2012年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聘请了新一届政风行风监督员,部署了2012年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人与责任对象签订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为推进今年的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奠定了基础;局纪委分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单位负责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读2012年度行风评议细则的相关内容和标准,研究部署了今年的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在此基础上,分别组织各单位征求服务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了局层面的服务相对人征集意见名单(150人)和座谈会名单(20人)。
二、下半年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上半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启动早、起步好,各方面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基本实现了双过半。下半年,要继续发扬和保持脚踏实地、务实奋进的精神,在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重点要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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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调解、基层工作方面:
一要深入推进镇(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
在全区11个镇(街道)调委会完成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并开始运作以后,要迅速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有序开展驻所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下半年在
轻伤害、治安案件和各类民事案件的委托调解数量和质量上要有新突破、新提高
,要出效果、见成效。
二要继续深化诉调对接各项工作。
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与相关法庭和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协调沟通,最大限度地开展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工作,建立健全诉讼和人民调解对接的有效运作机制,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强化专业调委会在社会维稳大局中的作用。
区医患纠纷调委会、区交通事故调委会、区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委会和各镇(街道)调委会要开拓视野,主动出击,加大调解力度,为行业和地区的社会稳定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
四要扎实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10
月份,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各司法所和各级、各类调委会要紧紧围绕十八大的召开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司法所要有“大排查、大调解”具体时间进度和实施措施。
五要举办好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下半年,结合村(居)委换届选举后调解员的变动等情况,组织举办好年度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法院法官、资深调解员等授课,为广大调解员讲解常用民事法律关系、调解技巧等相关知识,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
六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示范司法所活动。
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上海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和《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朱家角、香花桥、徐泾、赵巷、白鹤、重固、金泽等司法所已创建为市级示范司法所,在此基础上要力争更上一层楼,努力创建部级规范化“五好”司法所(组织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和物质保障好)。
七要进一步加大医患纠纷调处力度。
认真落实市局、区局、市医调办有关文件要求,
加大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升公众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知晓率,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卷宗制作,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体制。积极参加和开展业务知识能力培训活动,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强化专业知识,提升办案能力,提高调解成功率。
建立与医疗机构的联系与沟通机制,努力保障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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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结合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下半年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及各类社会资源,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年内按期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
二要全面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
。根据我区安帮工作站建设推进情况,要加强对还未建立工作站的2个镇(街道)开展具体指导,相关司法所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落实措施,争取全区尽早实现全覆盖。
三要积极推进安置帮教“中途之家”建设
。从本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青浦区“中途之家”建设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及区民政局、区人保局等单位支持,争取在年内完成“中途之家”建设任务。
四要有序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
。加大对基层个别化矫正的指导、检查力度,在未成年社区矫正人群中全面开展个别化矫正的基础上,逐步向全体社区矫正人员推开。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个别化矫正工作专项检查。
五要深化需求导向型帮教工作,进一步推进“关爱行动”。
开展“互动反馈”暨“家信·亲情·和谐”活动,以大墙内外书信交流的方式开展。7月份,由各司法所组织小朋友撰写“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向服刑在教人员汇报得到学校、社会关爱与本人成长进步情况。同时,充分利用暑期有利时间,广泛开展关爱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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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
一要以“法律六进”为途径,进一步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下半年,要努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1
、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
借助党校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法制课程,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等内容;举行机关干部法制书画征集活动;举办机关干部学法讲座,学习《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2
、加强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在村、居换届选举结束后,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在香花桥职工家园,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和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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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配合市“新沪杯”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下半年与区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以“关爱生命,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继续抓好高一新生军训期间法制教育和法制副校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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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重点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教育。
召开一次“法律进企业”研讨会,邀请工商、税务、工会、经委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企业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
二要精心策划宪法宣传周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机关干部法制书画优秀作品巡回展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组织
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区、法治城区创建工作
。
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日等节点宣传,营造学法、用法、遵法、敬法氛围;深化依法治区、法治城区创建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并开展依法治区年度评估。审核评估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推荐申报1-2家市级创建单位;结合社区矫正执法职能增加,组织本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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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
一要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通过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专项检查及卷宗质量抽查,对区属各律师事务所统一收立案、收费、内部制度建设及卷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以此引导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及卷宗质量工作,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
二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窗口建设,争创一流服务。
以提高人员素质、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为重点,要求公证处及各律师事务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开展听取服务相对人意见主题活动和旁听律师庭审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律师、公证员依法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及时督促相关窗口单位、个人进行整改和完善,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窗口服务形象。
三要在全区律师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深入推进“双结对”活动、组织律师听取形势政策报告会、组织区青年律师进行演讲比赛,引导广大律师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世情、国情、区情、社情、民情,正确认识我国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要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根据
《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私设办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私设办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力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承揽业务的行为,促进我区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执业
,维护
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要积极推进律师及公证队伍建设,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根据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和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上海城市价值取向,坚定不移地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公证队伍的建设。要求公证人员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六要继续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
全面落实调整后的“三项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让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受惠于法律援助。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工作站、联络点的联系及业务指导,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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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队伍建设工作方面:
一要继续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市局和区委政法委要求,在上半年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对照检查)和第四阶段(整改提高)的工作。在此期间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同时,邀请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部分代表来我局开展先进事迹巡回宣讲,选树一批司法行政系统各专业领域的先进典型参加市局组织的评选活动。及时做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回顾总结。
二要配合区行风评议组对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实地检查。
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的材料准备及日常工作台账的整理上报,积极配合评议组的明察暗访,组织好网上测评的相关协调工作。
三要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建党91周年纪念日,评比表彰一批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认真落实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发展程序,坚持标准条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继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开展党务公开质量评比检查活动。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后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