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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0306001-2007-017关于认真做好"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7.12.13

                 ;

             ;  青法宣〔2007〕1号

 

各镇、街道,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人民团体、区级公司:

为深入贯彻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转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有力推动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知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级机关要带头学法,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要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活动;要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每个街镇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五五”普法期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部门积极开辟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的第二课堂;要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真正发挥其作用。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类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要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尽可能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事业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其他单位如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三、活动要求

(一)“法律六进”活动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同步进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本部门“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三)各单位宣传部门、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指导,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

(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法律六进”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吸引更多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普法办,区普法办也将及时通报各单位的进展情况。

                             ; 中共区委宣传部

       ; 青浦区司法

 青浦区普法办

                            ;

                             ; ○○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