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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浦区司法局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0】1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0.02.04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又是举世瞩目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年。因此,做好201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01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国、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从于、服务于“五个确保”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世博会的平安举办,扎实履行工作职能,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司法所“两者一平台”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规范,进一步推进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按照司法所“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开展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的要求,力争有4个司法所创建为市级示范司法所,2个司法所为创建司法所,3个司法所为达标司法所。各司法所要通过创建活动,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二)夯实基础、全面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进一步推进街镇、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平安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多渠道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多途径充实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重点推进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居村委调委会与律师的“双结对”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管理,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努力为基层的平安和谐多做贡献;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重点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卷宗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疑难矛盾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建立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员经济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办案经费。

(三)整合力量,构建完善以司法所为平台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两者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公检法司联动协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组织实际运作,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加强联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社区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司法所要对口联系每个公安派出所,共同推动轻伤害案件、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在街镇进一步开展,实现委托人民调解有关工作在街镇社区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与信访、卫生、劳动、房地等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的协作与配合,推动基层大调解工作。

(五)组合优势,充分发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作用。加强对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充分利用“窗口”便民、利民的特点,及时准确掌握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真正做到“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监督反馈”的纠纷受理调处机制。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登记、整理、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指导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基础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力度。认真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市矫正办复查的重点项目及基础工作要求,对未复查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彻查,争取全面通过市级复查考核。

(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增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宣告、公益劳动、集中和个别教育、请销假等规范化程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

(三)有计划地指导各街镇开展分类矫正,形成街镇特色。探索利用多种方式对“高风险对象”的管控,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各街镇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不同形式的分类矫正,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四)深入推进“关爱行动”,努力树立关爱品牌。认真制订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计划,加强与工、青、妇、综治办、青保办、老干部局、社工站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五)继续做好“六必”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化“六必”工作,大力推进“双过渡”建设,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努力提高回归衔接率和安置就业率,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继续组织到监所走访服刑劳教人员,通过签订帮教协议,提高改造效果,为回归社会后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打好基础。

(六)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摸和管控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不稳定对象防范工作预案,试行重新违法犯罪责任倒查机制,切实防止刑释解教人员因脱管失控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确保维护一方稳定。

 

三、以开展 “世博”法制宣传为主线,以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一)紧紧围绕平安世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世博法制宣传和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版面巡展等形式继续加大与世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通过组织参观游览、座谈讨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世博,更多的了解世博。

(二)深化“法律五进”工作,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下村讲法”活动,紧紧围绕迎世博、办世博主题,以建设法治城区为主线展开宣讲,做到通俗易懂;完善“法制教育进村入户”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三到村”:即法律宣传到村,法制文化到村,法律服务到村,使村民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自己的身边;努力办好“法制主题宣传月”活动,依托为农综合服务站平台,以“宣传世博,参与世博”为主题,运用法制宣传车,法制展板、法制影碟播放、便民法律服务、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把法律知识直接送到村民手里;坚持常效宣传形式,重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落实社区公共场所的公益普法广告,主动占领宣传阵地。

(三)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其他各项基础工作。按照“五五”普法总体规划要求,拾遗补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各街镇要全面完成农村、居委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面完成本单位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司法机关结合审判和检察实践,切实履行司法公正的职责,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

四、紧紧围绕“五个确保”,全力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一)围绕 “平安世博”,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窗口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进一步优化接待场所的环境,落实各项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以更优美的环境、更优质的服务和更佳的形象为迎接世博、平安办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村委调委会“双结对”活动,发挥律师调处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引导律师为动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的规范。不断探索区局管理工作新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等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律师公证执业活动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加大督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和执业活动的规范力度,以“两个规范”为目标,开展执业规范年活动。

(三)加强公证质量管理与监督,确保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证质量过错追究制度,严把批证出证关,从源头上把好公证质量关;定期开展公证质量抽查活动,及时掌握和发现公证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努力推进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与质量。形成定期分析律师公证执业情况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从业人员坚持执业为民,端正执业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健全和完善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促进和规范律师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行风建设取得效果。

(五)以“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完善律师代理申请、工作站转交申请和联络点联系申请机制,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案源,努力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积极向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受惠于法律援助;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责,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以服务质量为核心,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社会效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建立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擦亮窗口、迎接世博”立功竞赛活动,以服务世博为契机,全面展示法律援助良好形象。

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学习成果的展示和交流活动;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继续开展好常规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不少于每月一次的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促进系统内各部门人员的交流。

(二)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及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以开展“制度规范年”活动为抓手,梳理、修订、完善区局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促进机关政风、作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严格考勤、开展公务礼仪培训、加强工作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律师公证员的头脑,切实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入手,教育引导全体律师公证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为“五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党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和律师党总支在领导律师党建活动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律师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

(四)组织好迎世博和世博会举办期间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加强宣传,在办公场所营造浓厚的世博氛围,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迎世博意识。加强教育引导,全面提升全系统服务世博、参与世博、奉献世博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