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冲刺100天”工作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0】6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0.03.22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上海市迎世博600天窗口服务行业行动纲要》所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迎世博600天行动窗口服务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实施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冲刺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窗指办[2010]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局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冲刺工作,根据我局窗口服务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2月底前,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试运行要求进一步查找差距,在认真总结前500天迎世博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前5次迎世博600天文明指数测评、市司法局迎世博立功竞赛活动窗口单位检查和2009年度法律服务行业测评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青浦区司法局参与“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立功竞赛”活动方案》,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困扰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发展的诸多顽症。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本单位、本行业迎世博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各窗口服务单位对照检查及整改情况请于3月3日前报政治处。
二、完善窗口各项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3月1日—3月31日,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要对照《青浦区司法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和《青浦区司法局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立功竞赛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实施窗口整洁美化、运行平稳高效、服务规范文明、市场监管有序四个方面15项工作,同时,要对照《计划》、《方案》要求,查看窗口工作制度是否完备,制定和完善服务窗口保洁责任制度、便捷服务制度、服务质量监测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投诉处理制度、考评奖惩制度以及确保窗口规范、优质、温馨、高效服务的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其中,特别是要结合窗口工作实际,针对自然灾害、人为破坏、设施故障等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窗口服务单位完善制度情况请于4月3日前报政治处。
三、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变能力
4月1日—4月30日,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要针对服务对象人数激增、服务设施故障、服务对象闹访或冲击窗口接待现场、服务对象突发疾病或人身伤害、寻衅滋事、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影响窗口正常服务的事件等不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服务应急处置预案,尚未制定预案的要制定出台符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特点的服务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制定好的服务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窗口服务人员的应急培训,开展2次应急处变演练。各窗口服务单位应急演练情况于4月29日前报政治处。区局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冲刺100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进一步深化迎世博浓厚氛围
要在深入宣传世博会,全面提高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对世博会的知晓率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职业道德培训以及“文明观博”培训;继续落实好每月“三五集中行动计划”,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特色和实际,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窗口服务的宣传工作,向前来咨询办事的市民宣传世博,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办世博的主人翁意识,积极营造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建功世博的良好氛围。部分尚未开展迎世博宣传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积极在窗口接待场所开展丰富多样的迎世博宣传活动,营造深厚的迎世博氛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