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3〕1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3.01.30
区局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
青浦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要点
》已经区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
青浦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要点
青浦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2013
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扎实履行工作职能,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努力使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出亮点、有特色、创品牌、见成效“,
为我区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青浦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上有突破。
1
、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认真组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采取多种手段,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我区新城建设、大型社区建设集中进行,大量动迁居民和流动人员涌入的新情况,各司法所要加大在这些社区的工作力度,努力适应社区发展新要求。
2
、强化专业调委会在维稳大局中的作用。
积极推进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充分发挥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
区医患纠纷调委会、区交通事故调委会、区劳动争议调委会和各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委会等要开拓视野,主动出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联合,为行业和地区的社会稳定发挥各自的应有作用。
3
、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深化完善大调解格局。
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与辖区法庭和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协调沟通,最大限度的推进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工作,建立健全诉讼和人民调解对接的有效运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接边毗邻地区联调委工作,在原有青善(浙江嘉善县)、青吴(苏州市吴江区)两个接边地区联调会的基础上,建立青昆(苏州昆山市)地区联调会,
充分利用这一调解工作的载体和平台,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判,
规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调工作,
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共同维护毗邻接边地区社会稳定。
4
、积极开展“五好司法所”和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司法部、市司法局关于创建“五好司法所”和示范司法所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五好司法所”和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两者一平台”(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队伍的组织者、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基础操作平台)的作用。已创建成市级示范司法所的要积极争创部级“五好司法所”,其他所要努力争创市级示范司法所。
(二)充分发挥矫正中心和中途之家作用,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创亮点。
1
、依托和发挥社区矫正中心执法、监管、教育、帮扶平台作用,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及各类社会资源,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严格落实和遵守矫正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司法所规范地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主动与公、检、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通过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执法,提高社区矫正的有效性和严肃性,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2
、积极发挥安置帮教“中途之家”作用。
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为一体的中途之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安置、简易劳动培训机会、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实现刑释解教人员有人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将中途之家的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3
、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努力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加强对基层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的督导,增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对基层个别化矫正的指导力度,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个别化矫正档案进行抽查,促进我区社区矫正人员个别化矫正质量有所提升;
加强对街镇过渡性就业基地的指导力度,认真开展“走访”、“必帮”等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关爱行动”,努力树立关爱品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4
、做好重点时间节点的排摸和管控工作
。
通过开展“监所内走访”,拓展帮教面,掌握重点对象和不稳定人员情况,配合监所部门,对不稳定人员开展“必访”、“必帮”工作;加强脱漏管排查,加大重点时间节点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滚动排摸和管控力度,建立不稳定对象工作预案,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维护一方稳定。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上有拓展。
1
、围绕“四个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律师业发展。
着力推进本区律师业转型发展,努力提升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青浦建设的专业能力。突
出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搭建律师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平台,促进我区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吸引优秀律师人才加盟青浦,开拓金融证券、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及反倾销等现代法律服务领域;坚持发挥律师在处理信访案件、动拆迁等群体矛盾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完善律师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安交警支队律师接待室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化解有关纠纷,净化法律市场。
2
、加强律师培训和业务研究工作,提升我区律师的整体素质。
进
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
,通过组织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方面培训和讲座,
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以此推动我区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素质建设,组织律师开展案例研讨、新法解读等与律师工作有关的沙龙活动,引导律师加强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律师行业的业务技能,
锻造优秀律师团队,更好地为全区工作大局发挥律师的重要作用。
3
、加强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督和规范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结构,依法合理划分管理职责,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采取相关措施,扩大社会监督,完善律师服务职责、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执业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实施定期专项检查制度,特别是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律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4
、加大公证质量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公证质量水平。
完善各项公证管理制度,
着重抓好公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公证业务档案归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公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
,
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格局
;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领会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证人员提高办证质量的意识;完善公证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办证质量,做到有诉必核、有错必究,提升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5
、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继续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做法,拓宽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加强对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的指导,使法律援助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劳动仲裁、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与协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加强对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案件旁听及卷宗质量检查工作,重视与律师、受援人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
(四)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和方法,在推进“六五“普法和法治化进程上见成效。
1、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律进机关”依托党校为重要阵地,争取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的课程;“法律进乡村、社区”主要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老年人为重点对象,教育内容分别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村(居)民组织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重点;“法律进学校”着重在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面下功夫,教育面要
向
老师和家长延伸;“法律进企业”重点要整合资源,协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针对性、实用性更强的宣传教育;“法律进单位”善于利用平台载体,如在图书馆开设法律图书专架,开展“法律进军营”等活动。
2、加强部门协作,搞活形式营造氛围。
节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形成声势。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水周、税收、侨法宣传月,环保日、禁毒日、安全生产月、产品质量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借力造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做实、做强自有品牌项目
。精心做好5月份法制主题月、下半年度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等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品牌项目,注重在新颖性、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努力使品牌项目有更多的亮点;组织开展一次法宣特色工作展示,挖掘各街镇、委办局法宣工作的亮点,推动各单位法宣工作更上一层楼。
4、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重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围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基层民主法治村三大创建主题,加强项目化管理和典型单位试点推广;
以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区工作课题研究、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等为工作平台和载体,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功能,
结合社会热点和百姓生活
组织开展“
8.16”
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酒驾危害警示教育等
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司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加强依法治区和法治工作实践和规律研究,创新和优化法治工作的内容、方法,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及时化解群众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提高。
1
、以“十八大”精神统揽全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要科学安排好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通过学习,把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转化成明确的政治方向,转化成推进工作的能力素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转化成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转化成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不懈的工作动力,不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倡导求真务实之风。要建立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不断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监督约束机制。
2
、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载体,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教育培训分级管理体制,形成严格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继续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培养和交流轮岗工作。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
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拓宽干部选拔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的层次和结构。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积极推进干部交流锻炼,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3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严格落实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组织生活及“三会一课”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进一步巩固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全覆盖为目标,巩固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无缝衔接为要求,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强化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深化党务公开。按照区域化大党建工作要求,推进行业党建与区域党建的互联互动;
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新一轮服务承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立和形成党内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结合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文明示范岗”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员示范岗”载体的活动内容。
4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机关作风基层评议制度;强化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检查,发挥监督员作用,严肃队伍纪律,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继续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组织开展“开门评议”等活动为抓手,以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单位以及个人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抓落实的意识,转变抓落实的作风,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完善抓落实的机制,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营造谋发展、创一流的良好氛围。